年收入10多万元的厂长,在一次提款时,“不小心”拿了遗忘在ATM机上的银行卡。巧了,这张卡是厂里员工的。
前天,厂长刘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刑拘,他一个劲地说“再也不干糊涂事了”。
刘某,24岁,福建武平县人,早年到瑞安务工,学习鞋样设计,精明干练,当上了瑞安仙降镇一家鞋厂的首席鞋样设计师兼生产厂长。
“厂里如果离了他,可真的要瘫痪掉了”,鞋厂总负责人惋惜地说:“可他就是犯了这种糊涂事。”
11月20日晚,天色渐暗,刘某来到仙降镇一家农业银行存钱。
他拽着几千块钱,站到ATM机前,还没把银行卡放进去,却发现ATM机处于可操作状态。
“肯定是有人取了钱,忘了拿走银行卡。”刘某左右张望一番,见没人注意,鬼使神差地查询了卡内余额,发现还有1.7万元。
刘某之后连续7次按下取款键,提走了1.4万元现金,随后拿走银行卡,离开了银行。
刘某取钱后,卡主张女士的手机,连着收到了7条取款信息。她这才想起,银行卡忘在ATM机里。
赶回银行,卡已被人拿走,张女士随即拨打110报警。
瑞安公安局仙降派出所民警调取了视频监控,张女士一看到视频,傻了。
“这不是鞋厂的生产厂长吗?”张女士很快认出了这个平日里作风正派的领导。
前天上午,民警来到鞋厂,刘某见着民警,第一句话竟是:“这也犯法吗?”
当天,刘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瑞安警方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取走他人遗忘在ATM机内卡里的钱属违法犯罪行为,切莫贪小便宜而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通讯员 蔡雄磊 驻温州记者 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