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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合租名义猥亵女子并拍摄裸照

2011年11月24日 15:1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男子以租屋看房为由进入室内,强行猥亵被害人并拍摄裸照,并以在互联网发布相片为恐吓实施抢劫。此外,该男子还涉嫌合同诈骗金额达23万余元。近日,海珠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唐×波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看房为名入室作案

  2010 年8月24日21时许,唐×波通过互联网得知被害人邓某某欲找人合租房屋后,遂以看房为名,携带匕首、仿真枪等作案工具,进入被害人邓某某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48 号丽景花园的住处,用匕首威胁邓某某,对邓某某施以捆绑、猥亵等暴力手段,强行拍摄邓某某的裸照,并以在互联网上发布裸照等言语恐吓邓某某不准报警,从而抢走邓某某的笔记本电脑1台、佳能牌数码相机1台、LG牌手机1台以及现金人民币2200元。邓某某受轻微伤。

  此后,9月1日、7日、15日,唐×波采用上述同样方法先后抢劫了被害人张某某、辛某某、鲁某某的财物一批,致使这三人受轻微伤。

  9月19日晚,唐×波携带作案工具到广州市海珠区锦安苑小区准备再次作案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其身上缴获匕首、仿真枪、手铐、塑料绳等作案工具。

  合同诈骗24万逃匿

  除了暴力犯罪。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期间, 唐×波还先后与台州市黄岩华×美发器具有限公司、淄博欧×轻工制品有限公司、宁波怡×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金×电器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委托办理参加107 届春交会展位的合同, 并收取了4 家公司支付的订金共计人民币23.4万元。2010年4月底,唐×波在既没有履行上述合同,也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关闭广州的沁×商贸有限公司逃匿。

  获刑17年罚金7万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波多次采用暴力、胁迫等方法,入户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4 人轻微伤,已构成抢劫罪。广州沁×商贸有限公司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 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记者郑旭森、通讯员海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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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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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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