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8·14系列腐败案”是近年来广东最大规模的反腐查处行动之一。案中,原全国人大代表、“粤北首富”朱思宜无疑是个核心人物。因犯行贿罪及单位行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朱思宜于今年9月15日被河源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朱思宜上诉后,该案于25日上午在河源二审开庭。
求照顾煤生意,送1440万元
韶关市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宜达公司”),坐落于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大丘麻村。这家以供给煤炭为业务的公司,主要供给对象是韶关电厂和韶钢集团,2002年后,业务额节节攀升,并在2006年、2007年出现了“供煤的最高峰”。这与其老板朱思宜的“经营”不无关系。
2002年春节期间,朱思宜来到韶钢集团第一物资公司(供应处)原副经理阎蜀南家中,希望阎蜀南能在供煤问题上给予关照,“以后宜达公司会按向韶钢集团供煤数量每吨8元送钱给你”。
听了这话,阎蜀南“没有立即答应他”。据阎回忆,两三个月后,朱思宜致电约他见面,他开着供应部的车来到韶钢集团南大门门口,朱思宜坐进他的车里,将一个装有20万元的纸袋放在他手上,说多谢关照。他收下了。
阎蜀南后来供称,“此后一年里,朱思宜每隔一两个月或三个月就按这种方式送钱,每次大概是二三十万或三四十万元”,约在2003年底,朱说业务比较繁忙,由公司副总经理杨仲生给他送钱。
以此方式,阎蜀南六年间“坐收”现金及财物共1440万元。当然,收到好处的绝非他一人,判决书显示,2005年下半年,因煤炭市场及韶钢集团管理层的变化,朱思宜为在生意上获得韶钢集团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黄旭明的支持,分11次送给黄旭明223万元。
求违章不罚款,送30万元
2005年上半年,朱思宜结识了时任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的叶树养。这年,广东兴宁发生了矿难,随后,省里决定关闭全省煤矿,这给宜达公司出了个难题,因为到湖南收购煤矿途中,要经过查超载的检查点,公司的车常被韶关交警处罚。为这事,朱思宜找到了刚结识不久的叶树养。
“我请他帮忙向交警大队打招呼,叶树养答应了,还让我在车辆挡风玻璃上放一个‘宜达公司’字样的标志牌。我到韶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大队长邱德明办公室,邱说会尽量照顾,之后车队只是偶尔被罚一次。”
从2005年到2008年春节,朱思宜“每次都给叶树养送去人民币5万元,共送了6次,累计30万元。”该供述得到叶树养证实
求行贿不败露,送200万元
2008年4月,阎蜀南涉嫌受贿被检方立案侦查。得知阎蜀南被抓,朱思宜十分担心自己的处境。约在4月底5月初,他到叶树养办公室,打听案子牵涉哪些人,得知阎蜀南交代了他和他妹夫杨仲生行贿的事。
为此,朱思宜”想送钱让他(叶树养)把这件事摆平“。他向叶树养提出,给200万元摆平,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朱思宜称,他随后让公司出纳准备了200万元,几天后送到了叶树养手上。
求当人大代表,送20万元
2005年8月间,时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巡视员、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杨成勇到韶关给人大代表讲课。一天晚上,杨成勇在招待所房间见到了主动前来探望的朱思宜,自此结识。当晚,房间聊完天,朱思宜临走之际,留给他一个信封,里面装有1万元,杨成勇称,两人此后开始有私交。
杨成勇称,2007年6月的一天晚上,朱思宜到广州办事,电话约他在福今路附近见面,向他了解省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换届的总体安排。聊完之后,朱思宜给了人民币3万元。
此后,朱思宜多次就参选全国人大代表一事“咨询”杨成勇,2008年1月,朱思宜终于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杨成勇“功不可没”之余,也获利不少,判决书显示,2007年5月至2008年上半年,朱思宜为顺利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先后5次送给杨成勇人民币20万元。( 记者董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