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1月28日电 (龙泳行 唐路明)重庆市铜梁县安监局局长亢宗友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近日在当地法院出庭受审。
据铜梁县法院方面28日透露,该案22日开庭审理。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1年,被告人亢宗友利用担任铜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之便,接受相关单位人员关于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给予关照的请托,先后收受相关人员送给的贿赂共计1646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于2007年10月份,伙同原铜梁县安监局办公室负责人郭勇,在该局向未关闭煤矿收取关闭补助款并由郭勇进行保管的过程中,挪用公款人民币50万元用于为个人购买基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亢宗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担任铜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亢宗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郭勇挪用单位收取的煤矿关闭补助款50万元用于购买基金,进行盈利活动,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该案社会影响较大,涉案违法犯罪事实达数十笔,案情复杂,庭审从当天上午9时持续到晚上7时许。庭审结束时,法庭宣布将对该案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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