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刑庭经过多次努力,对一起故意杀人案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调解并达成协议,有效地缓和了双方情绪,避免了矛盾的再次激化。
2011年2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张永顺酒后因家庭琐事与妻子杨某发生争执,随后从家中东卧室高低柜上拿起匕首向妻子连通数刀,致杨某某死亡。次日零时10分许,公安机关在张永顺家地窖内,将其抓获。经鉴定,死者杨某系被他人以锐器刺伤左颈静脉及心脏致大量失血死亡。
案发后,法官考虑到该案系婚姻家庭纠纷而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对于杨某的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协议。后经,合议庭成员专程赶赴柯柯镇村委会进行再次调解,从法律、人情、子女今后生活等多方面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解,最终促使被告人张永顺亲属赔偿被害人杨某父母20000元的调解协议,被害人杨某父母谅解被告人张永顺,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考虑到本案属夫妻之间因琐事争执,继而发生的激情犯罪,有别于其他故意杀人案件和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案件,可对被告人张永顺从轻处罚,一审对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未上诉抗诉,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柴达木日报 樊旭华 何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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