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在落实验收程序
今年年初,武汉市建委办公室下发了《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各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的监管工作,应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对竣工验收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存在明显缺陷的,要责令整改;对未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或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湖北律师朱圣传对此分析说,建委最终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是建立在前期多个部门分项检测基础之上的,所以从逻辑上讲,获得了政府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即可说明房屋质量不存在问题。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这个竣工验收证明只能说明房屋质量在政府部门验收时不存在问题,至于说之后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现申请验收单位当时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就是另一层法律关系,业主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进行维权。”朱圣传说。
朱圣传认为,我国现在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虽然还有亟待完善的地方,但从目前来看,如果各个部门能落实各个环节,还是能够保证房屋质量的。
对此,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目前竣工验收之所以会出问题,就是因为各个项目检测是由单个部门负责,建设部门只是对验收程序进行监管,没有一个部门对整个工程质量的验收负总责,这导致监管不力时有发生。
这位专家建议,针对这次保障房项目验收中出现的问题,武汉市不应仅仅采取整治专班进行事后弥补,而应当对验收部门逐个启动问责程序,这样才能一定程度上对监管不力的行为起到惩戒作用。(记者胡新桥 实习生刘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