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拆迁腐败中的“小官大贪”
——南京治理“拆迁腐败”深度调查
编者按
他们借机最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房屋拆迁,骗取巨额补偿款;他们上下勾结、环环造假,团伙作案、集体分赃;他们只是村组社区干部,却能贪污受贿上千万元。南京市纪委近年查处的150余起“拆迁腐败”案件,深度揭开拆迁领域“小官大贪”以权谋私的路线图。
半月谈记者调研中从南京市纪委独家获悉:2007年南京拆迁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涉案总金额461.9万元,2008年是818万元,2009年是1033万元,到2010年已经高达3509万元。针对“拆迁腐败”高发态势,南京市纪检等部门重拳治理,严厉“亮剑”。
监守自盗大捞好处,拆迁干部参与分羹
半月谈记者调查中发现,拆迁领域的腐败案件作案手段有多样化、智能化趋势,犯罪类型由单一的行贿、受贿逐步向滥用职权、贪污、伪造国家证件印章等交织的复合型犯罪发展。
记者从南京市纪委了解到,在拆迁领域违法违纪人员的身份统计中,村组、街道社区干部占总人数的26.5%,普通动迁人员23人,占15.6%,合计人数超过拆迁涉案人员总数的35%。
其中,既有社区主任、村支书、妇女主任、会计,又有动迁科长、动迁组长,均为参与组织、实施具体拆迁工作的一线人员,掌握拆迁政策,熟悉具体情况和拆迁流程,具有较强的业务性。
南京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龙翔在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指出,少数分管拆迁工作的党员干部,利用负责拆迁工作中房产调查、测算、谈判、协议签订和补偿款支付等职务之便,对请托人的前期调查、房产登记表、测绘图等要件逐一造假,并采取订立虚假补充协议、倒推拆迁面积、虚报拆迁户口等变通方法弄虚作假,任意提高请托人的拆迁补偿费标准,个人则从中渔利。
南京市白下区房产局原副局长周必灿在其任总指挥的多个拆迁工程中,大肆收受拆迁企业及其委托的社会人员、拆房工程承包人、介绍贿赂人等人的房产、汽车、现金等财物100余万元;继任副局长杨三元上任仅一年内,就收受拆迁企业、委托人和介绍贿赂人等人财物数十万元。
2004年10月,南京市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南京白下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对南京市杂技团所在地块和中华剧场地块实施拆迁,总拆迁款4500万元,该项目现场负责人为白下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军。陈军以拆迁户名义制定虚假补偿协议,共套取拆迁补偿款50余万元,并将部分提现以他人名义骗取4套经济适用房、骗购了1套中低档商品房。
少数负责拆迁的干部为多拿好处,甚至帮助不法分子介绍贿赂。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第一分局科长韩兴根主动充当不法分子的拆迁代言人,先后向多名拆迁工作人员行贿近200余万元,其本人也涉嫌受贿100余万元;白下区公安分局光华路派出所所长陈某充当“说客”,极力促成金陵职业教育中心15亩厂房仅以30万元转让,致使不法分子从中获取拆迁补偿款1500万元;月牙湖派出所民警田某帮助社会人员张某疏通关系,并投资30万元乱搭违建,事后获取拆迁补偿款90万元。
经有关部门调查,由于少数拆迁人员收受贿赂后对拆迁项目审核放任监管,甚至同流合污,致使南京市白下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拆迁费用由原先预算的4.5亿元提高至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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