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表弟王某喝完酒后返回工地,上厕所时不慎摔伤构成八级伤残,为此张某把表弟、雇主李某及介绍人所有有关人员都告上法庭,请求赔偿25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张某起诉称,今年3月20日晚,王某请他喝酒,他喝了一两多白酒和一罐啤酒后,王某打车将他送回工地。他在上厕所时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内开放型颅脑损伤(重型)、颅底骨折等,住院治疗29天,经鉴定为八级伤残。此后张某找到表弟、雇主等人协商赔偿无果,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王某、李某和介绍人3人赔偿医疗费、生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25万余元。庭审中,李某辩称,张某喝酒是个人行为,且事发后张某未通知他,他不知情,因此不应承担责任。介绍人辩称,他只是将张某介绍给李某,张某受伤于他无责。而王某也认为,当时张某并没有喝多,其受伤与他无关。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记者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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