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铅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日前成功将潜逃13年涉嫌抢劫的犯罪嫌引人林某抓捕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男,47岁,福建省福清市渔溪镇人。1998年1月29日晚上10时许,林某伙同他人驾驶两辆厢式货车从福清市渔溪镇出发,窜至铅山县原五铜乡昌达鳗鱼场,持菜刀、铁棒、缆索对两名值班人员捆绑并殴打后,抢劫了价值100余万元的鳗鱼20余吨后驾车逃离。
案发后,铅山公安机关果断出击,先后抓获了同案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唯独林某一直潜逃在外,至今已有13年。自“清网行动”开展以来,铅山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追逃小组,认真梳理案情,并于11月7日远赴千里之外的福建开展追逃行动。办案民警首先来到林某在福清市的老家摸排情况,但林某的家人全部外出务工,民警判断其家人一定和林某有联络。于是从林某的家人开始入手,对林某的妻子郑某展开了秘密调查。经过一系列的信息比对,发展郑某的手机与其中一个福清市渔溪镇的号码联系密切,结合掌握的相关情况,办案民警判断,这个号码的主人极有可能就是林某。为了防止打草惊蛇,办案民警并未正面接触林某,而是从其外围走访摸底,查找关于林某的蛛丝马迹。
通过几天细致入微的工作,追逃小组了解到林某在甘肃开有煤矿,社会关系复杂,在福清当地已小有名气,并且有察觉到铅山警方在福清活动的迹象。追逃小组当机立断,先行返回铅山,给林某造成铅山警方已经放弃抓捕的假象。11月15日,追逃小组再次南下福清,林某没有料到铅山警方会杀个回马枪,渐渐放松了警惕。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追逃小组迅速定位了林某的藏匿地点,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日前在福清市渔溪镇的一所出租屋内将林某当场抓获。经审讯,林某对13年前抢劫鳗鱼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林某已被铅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蔡福津 葛安扬 詹健敏)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