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安徽)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对民警方卫、王晖涉嫌刑讯逼供刑事拘留。昨日,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含山县人民法院管辖此案,经马鞍山市含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含山县人民法院近日将依法开庭审理这起案件。
据介绍,2010年12月21日,祁门县公安局民警方卫、王晖到看守所将盗窃嫌疑人熊某提解出所,欲带其到祁门县闪里镇指认作案现场。因熊某不愿配合,当晚,办案民警将其带至刑警大队办公室,羁押在安全椅上。次日凌晨6时许,民警方卫发现熊某神情异常且脉搏微弱,立即进行施救,同时拨打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经检查,熊某已死亡。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对民警方卫、王晖以涉嫌刑讯逼供罪予以刑事拘留,随后对其决定逮捕。
今年3月,省检察院决定将两人异地羁押在含山县、和县看守所。7月13日,省检察机关将本案指定由含山县人民检察院管辖。检察机关认为,两民警对犯罪嫌疑人熊某实施冷、冻、饿,造成其心源性心脏病急死,涉嫌故意伤害罪和刑讯逼供罪。(市场星报—记者张发平、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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