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唯一的亲人就是阿姨小琴,我的东西全部由她来继承……”离休干部陆老太留下的一纸遗书,引发了一场遗产争夺诉讼。在亲人和保姆之间,老人选择将财产留给后者,其间有什么原因,是否如亲属所言老人书写遗嘱时已经患老年痴呆症了?日前,随着上海一中院终审判决的一声法槌,是非真假终见分晓。
亲戚接管财物后态度冷淡
陆老太出生于1923年,一生没有婚嫁。晚年时的陆老太独自一人生活,除了同父异母姐姐的儿孙一家亲戚,身边已无至亲。陆老太有两处房产,离休后虽然经济上无忧,但由于健康状况每况愈下,陆老太对自己日后的养老生活不无担忧。
就在此时,外甥陈华主动提出愿意照顾她。有亲戚一家可以作为依靠,陆老太深感欣慰,便接受了外甥的建议,还将陈华的户籍迁至自己在瑞金二路的住房中,并把陈华两个女儿陈燕、陈霞的名字都加进了另一处位于浦东新区的房产产证上。因为自己行动不便,陆老太索性把工资卡、房产证、存折、身份证、户口簿等重要文件单据都交给了外甥陈华和外甥孙女陈燕,工资也委托陈燕去领取。
本想着从此能够安度晚年生活,谁知财物被“接管”以后,陆老太感到这些亲戚的态度有了明显的转变。老人不仅没有如愿体会到来自外甥一家的亲情温暖,还动辄遭受孙辈的数落,心中颇感不是滋味。
老人带着保姆住进养老院
2006年生病住院期间,陆老太和单位同事商量后,决定把工资卡从陈燕那里要回,交给单位保管。次年2月出院后,陆老太带着照顾自己两年多的保姆小琴一同住进了养老院。
在先后换了几任保姆之后,陆老太从小琴身上感受到了久违的亲情。在陆老太病重住院期间,小琴始终不离不弃,无微不至地照料她。相比之下,陆老太更感到自家亲戚的功利和冷漠,暗自决定重新安排自己的身后事。
2008年8月20日,陆老太写下遗书,明确表示要认小琴为自己的孙女,并将自己享有的浦东新区房产的三分之一产权和其余财产都留给小琴。3个月后,陆老太找来律师对自己写下的遗书进行见证。在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陆老太多次因病进出医院,直至2011年1月去世。陆老太病故后,保姆小琴拿着遗书要求陈燕和陈霞执行遗嘱,将浦东新区房产的三分之一产权转至自己名下,却遭到拒绝。今年2月,小琴将陈燕姐妹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小琴的诉讼请求。陈燕姐妹不服,上诉到了上海一中院。
律师见证老太神志清晰
陈燕姐妹上诉时提出了两点异议,一是遗嘱是小琴伪造,并非陆老太真实意思表示;二是见证律师并没有亲眼目睹陆老太书写遗嘱。在审理中,陈燕姐妹还提出陆老太年迈患病,意识并不清晰。
法官仔细研究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发现,虽然陆老太书写遗嘱时见证律师并没有在场,但之后律师又两次到养老院制作补充见证笔录,其中对遗书中关键内容一一进行了核实。而见证律师也曾到庭,向法庭证实陆老太当时能够阅读英文报纸,神志清楚对答自如。律师向法庭陈述时提到,针对律师提出的为何财产不留给亲戚而留给保姆的问题,老太明确回答因为亲戚未尽赡养义务。
从环环相扣的证据中,法官对陆老太将自己的财产留给保姆的整个经过的事实真相有了判断。2011年10月9日,一中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文当事人均为化名)
通讯员 敖颖婕 本报记者 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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