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茂道吐苏木的钦某在睡梦中命丧丈夫手下,而现场房门上的一个小洞旁却遗留着第三人的血迹,行凶者究竟是谁?经过警方连续调查走访,扑朔迷离的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案发现场疑点重重
11月23日凌晨2时30分许,科左后旗茂道吐派出所值班室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报案人宝某称,他的妻子被人打死了。接警后,科左后旗刑警大队立即组织侦技人员,会同通辽市刑警支队专家组迅速赶赴茂道吐苏木六爷浩绕嘎查开展侦破工作。办案民警在宝某家中发现,躺在炕上的死者钦某右侧面部及右肩部前侧淤青、面部并伴有横形条状钝器伤痕、鼻梁塌陷导致鼻底骨骨折,尸体旁边有一带血的铁质撬棍。据宝某向民警描述,当日凌晨2时许,在睡梦中的宝某突然听到炕边“叭叭”几声,有人在殴打妻子,因宝某一直在炕上放着一根防身用的撬棍,听到异常动静后,宝某下意识地拿起撬棍击打来人,搏斗过程中宝某将电灯打开,只看到那人的背影,于是拿起撬棍追赶对方,但未追上,返回屋内却发现妻子鼻孔冒血。宝某便给邻居打电话叫来村里大夫给妻子检查,但妻子已经死亡,于是他又打电话通知自家亲属并报警。
当晚,民警对死者钦某尸体进行了检验,同时在外围展开仔细勘察,发现宝某家院落内未发现有人跑动足迹,而在平房后门(双层铁皮门)插销上方却发现一个不规则小洞,翻卷的铁皮内侧遗留微量血迹。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判断掏洞人有可能受伤。随后,尸检报告检测出死者钦某属钝器击打脑挫裂伤死亡。根据死者面部伤痕形成的方向、宽度、形状,办案民警分析该钝器伤应为火炕上放置的撬棍所形成。
行凶者伪造现场?
根据外围现场特征迹象及宝某对民警所述情况,民警分析认为,现场存有伪装疑点,丈夫宝某作案嫌疑较大。随即,民警对宝某展开了进一步询问。经过两天的审讯,宝某向办案民警交代了“3个绝对”:一是屋里绝对进来了人,二是门上的洞绝对不是他掏的,三是死者致命伤绝对是自己打的。除此之外,宝某不肯交代任何情况。为了尽快侦破此案,民警将现场门上孔洞内遗留的血迹送往通辽市公安局进行DNA鉴定,同时对宝某所在村屯居民进行走访调查。民警经过调查走访得知,今年41岁的宝某和妻子钦某(44岁)感情很好,平时他们除了种地还在冬天收粮赚钱,经济条件在村里数一数二,15岁的儿子在通辽读书,平时家里就夫妻二人。就在民警调查走访的过程中,血迹鉴定结果出来了:排除宝某和死者钦某所留。难道果真像宝某描述的场景一样,案发现场另有其人?此时,扑朔迷离的案件令办案民警陷入了深思。
DNA核对牵出案中案
DNA检验出第三人血迹后,侦技人员再次对整个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并重新制定侦破方案。对于现场门上出现的孔洞,民警分析可能为宝某找人进行的伪装,也不排除其他人操纵作案。根据上述两点,办案民警在全嘎查范围内进行缜密排查,并将案发前到过宝某家及与宝某来往密切的亲属、朋友、邻居等排查出的12名重点人血样送往通辽市公安局检验鉴定,同时加大对宝某的审讯力度。经审讯,宝某告诉民警,自己在开灯追赶来人时,看见那个陌生人的背影很像村里的仁某。民警立即将仁某抓获,发现此人的左手食指被烫伤。初次讯问中,仁某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己到过案发现场。11月29日,通辽市公安局DNA鉴定结果认定,现场血迹为送检12份血样中宝某的邻居仁某所留。
妻子露富引来窃贼
在证据面前,仁某最终向民警供述:案发前一天晚上,仁某去宝某家打听水稻的收购价格,期间,宝某的妻子钦某将大约10万元现金倒在炕上称:“这些钱如果用来打麻将该多好。”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仁某看着钦某将那些钱装好送往自家后屋后,心里不禁顿生邪念。随后,仁某回家喝了些小酒,在凌晨2时许,悄然来到宝某家,将后门掏开一个小洞(掏洞时仁某手指被划伤),拉开插销后顺利潜入。仁某先是在宝某家后厨房碗柜里翻找现金,但没有找到,于是又来到里屋翻找。此时,睡梦中的宝某似乎听到妻子“被人殴打”(其实没有人打),起身回敬“对方”并开灯时,仁某匆忙按原路逃跑。第二天,仁某从同村的居民那里得知了宝某的妻子前一晚被人打死的消息,按照他自己的原话说,脑袋“嗡一下就大了”。随后,做贼心虚的仁某为了掩盖自己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将掏洞时划伤的伤口用烟头烫伤。
妻子命丧丈夫手中
仁某向民警供述自己入室盗窃未果仓皇逃跑的事实后,宝某在大量证据面前最终承认是自己失手打死了妻子。原来,11月23日凌晨2时许,半梦半醒中的宝某听到屋内“好象有人”,由于他的鲁莽防卫,慌乱之中将自己的妻子失手打死,但开灯后发现一个酷似仁某的背影,于是宝某便将打死妻子的责任推给了仁某。至此,该案真相大白。
11月30日,嫌疑人宝某及仁某分别以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被科左后旗公安局刑事拘留。(北方新报记者周建军 通讯员 崔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