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唐敏正在接受审判。记者 童迪 摄
法庭上她坚称自己没有杀人
“我前几次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有误,那是因为难以面对家人,不想活了,想尽快解脱。”8日上午,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唐敏轻描淡写地说。
唐敏曾在警方的笔录中提到:我本不准备杀他的,谁叫他爸爸那么早就找到我这,我不想被发现才把他杀了的。
但在法庭上她却矢口否认,“尸体在我床下,但不是我杀的。”
至于勒索短信,唐敏曾在警方的陈述和供述中说,是有人11 月份存短信在自己手机里的,她没有修改就发送了。当公诉人问,对方是如何在11月份就得知她勒索短信中提到的卡号(12月份才办理)时,她又改口,“在短信内添加了账号和开户行之类的信息。”
在长达4个小时的庭审中,唐敏一再否认检察机关指认的全部事实,直到最后,她仍说自己没有杀人。
至亲证言庭上被她全推翻
除了否认本人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外,唐敏也推翻了全部对自己不利的证人证言,其中包括她至亲的4位亲人。
“我表姐曾经问我借2万,说是还公款,后来又说办幼儿园,亲戚都说她的话不可信,让我别借给她。”这话出自唐敏的表妹彭庆杰,但对于表妹的证言,唐敏却予以否认。
案件发生后,警方从唐敏女儿盼盼书包里找到了她用于捆绑小志的胶带。在父亲的陪同下,盼盼告诉办案民警,“我妈妈经常和那个叔叔一起吃饭,叔叔还带我们玩,还住在我家。”对于女儿的指证,特别是提及自己与其他男子有不正当关系,唐敏很是气愤:“她一个小女孩知道什么!”但对此,唐敏的丈夫也证实,“她的2台手机都是那个男人给她买的,发勒索短信的那台用得较少。”
“她叫我帮她用假身份证办理银行卡,那张卡的卡号就是她用来勒索的那个,办理银行卡时戴的眼镜也是她给我买的。”唐敏表弟给警方的证词中这样说。但唐敏却称没有此事。
她两次请求法官判自己死刑
“人不是我杀的,但我请求法院判我死罪,立即执行。”法庭上,唐敏两次请求法官判她死刑。
“我是老师,学生在学校出事,我有责任。”她这样说道。谁料,此话一出立即引起了被害人家属的愤怒。
“别说你是老师!你是老师,会杀死自己的学生吗?你是老师,我老公来学校找我儿子时,我儿子明明在你宿舍,你却骗他儿子放学回家了。你个骗子!你就该死!”受害者的母亲一时控制不了情绪,冲着被告席上的唐敏直吼:“你这个恶魔!我儿子他才8岁啊!”
当天下午1点多,审理暂告一段落,由于案情复杂,目前此案还需进一步审理。(三湘都市报 记者 王智芳 除被告外,文中其他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