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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江县支行原行长受贿获刑4年

2011年12月12日 11:18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经(浙江金华)浦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昨天,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江县支行原行长丁某因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浦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检察机关查证,丁某利用担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江县支行行长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财物,为他人谋利益,共计人民币6.6万元,同时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计人民币36.12万元。

  法院认为,丁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依法应予以并罚。(通讯员 胡宏伟 记者 胡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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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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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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