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腐败有的具有群体性和公开性的特点,往往是“你有我有全都有”;有的甚至还以“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的名义,搞集体“排排坐,吃果果”;还有的则是公然地“近水楼台先得月”,表现出侵害群众利益的直接性。
关键词:小官腐败·骗取公积金贷款·骗保·挪用专项资金·损害群众利益
□非常案件
本报记者申东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召开关于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通报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009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2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这12起案件涉案人员职级不高,都是科级以下干部,涉及的资金也不算多,最大的涉案金额在197.94万元。但是,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官”,有些甚至连任何“官”都算不上,他们所涉案件就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息息相关。宁夏纪委监察厅新闻发言人表示,这些案件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极坏。
高发区
“重要部门”或“特殊领域”
只要有权力和有油水的地方,就容易滋生腐败。宁夏纪委通报的12起“小官腐败”案,几乎都是在“重要部门”或“特殊领域”——3个来自住房公积金和医保部门、3个因为套取征地补偿款翻了船,而其余的6个跟危房改造、骗保、挪用专项资金等有关。其腐败程度并不逊色于曾经位高权重的落马大官们。
住房公积金、医保、低保、危房改造这些原本是国家惠及民生的政策,但在一些蛀虫眼中竟成了“唐僧肉”。永宁县杨和镇派出所指导员苗某非法占有低保金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苗某在任永宁县杨和镇派出所指导员期间,为享受到宁夏味精厂扩建可能给周围住户带来的优惠,在杨和镇派出所使用其父母的照片,编造办理了以“田春海”为户主,“薛桂珍”为家庭成员的非农业居民户口,空挂在杨和镇杨和村,并申请办理了城镇低保证,交由其弟使用,共非法占有国家低保金1.45万元。苗某为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2009年,银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挪用公款案被揭发。公积金管理中主任刘惠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没有提供购房合同等手续的情况下,向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2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营业房进行营利活动。中心副主任李金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3次虚报购房事实,向银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共计60万元用于放贷,获利14.4万元。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徐磊先后两次违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共计30万元,将其中25.96万元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3人案发后都得到了司法机关的严惩。
寻根源
权力监督机制缺失
宁夏纪委监察厅新闻发言人在通报12起案件时表示,从通报的案件中可以发现,一些单位在对资金审批和监管方面存在制度上的缺失、管理上的漏洞和程序上的不规范,使违纪违法行为有机可乘。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小官腐败”的产生是有其原因的。除了个人思想腐化、法纪淡薄、贪欲膨胀外,更重要的是权力监督机制的缺失。拿平罗县姚伏镇高路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某来说,“官”虽不大,但作为村里的“一把手”,在其地盘上有着缺乏制约的权力,也就有了后来截留专项资金案:该村在上报粮食补贴名册时,经赵某同意,未按实际耕地面积上报,扣减拖欠户的耕地面积200亩,平罗县财政拨付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后,村委会将这200亩耕地的粮食补贴资金1.4383万元取出,而且未记入村财务账。
石嘴山市民政局城市低保科工作人员吴秀玲,利用担任社会捐助接收站和慈善会会计兼出纳的便利,采用支出不记账的手段,陆续挪用公款52.98万元归个人使用,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7年。此案明显暴露出一些基层部门违反财务规定,财务管理混乱。
监管制度的缺失、管理存在漏洞,也容易导致基层腐败案中窝案高发。在通报的12起小官腐败案中,有4起都是窝案,分别是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案、银川市兴庆区城管环卫综合执法东区窝案、永宁县望远镇征地拆迁案、石嘴山市医保中心挪用公款案。在2009年发生在永宁县望远镇的征地拆迁案中,该镇党委副书记陈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杨军,在负责望远镇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拆迁户的贿赂,为拆迁户增加补偿金和安置住房面积,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司法机关分别判处杨军、陈宏有期徒刑10年、3年。
对此,宁夏纪委监察厅要求,全区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资金审批、公务人员依法履职等各项具体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公务行为,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漏洞,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行为。
■案意点击
“小人物”腐败,大凡指的是一些公务员的贪污受贿。这些“小人物”,虽然“名不见经传”,其实却有着特殊的“背景”:一是岗位特殊。大多是单位管钱、管物的实权派;二是地位特殊。虽然职级不高,但他们大多跟在领导后面,属于“身边人”之列。“小人物”腐败虽然影响要小得多,但却表现出侵害群众利益的直接性,危害不小,久而久之很容易酿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大祸。
这里涉及到一个腐败实时发现机制问题。一些“小人物”腐败案件,不少是“拔出萝卜带出泥”,由一些偶然性案件引出来的。“泥”是“萝卜”带出来的,如果没有拔出萝卜,或者带不出泥来,又当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