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2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获悉,永宁县劳动监察大队在督办自治区清欠农民工工资2号督办函一起案件中,调查发现项目分包人马某等人恶意讨薪,涉案4人已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此案成为今年我区首例恶意讨薪被依法惩处的案件。
据了解,该项目为永宁县万商国际汽车城道路铺砖工程,由宁夏盛意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后又被分包给马某施工队施工。因施工段质量不合格,宁夏盛意恒达公司认为马某施工队没有能力完成该项目,决定将其清除出场,并结算已完工工程1050元。而马某要求宁夏盛意恒达公司支付全部项目工程款4万元,并拒绝退场。在接到马某讨要工资的投诉后,永宁县劳动监察大队经调查认定马某施工队的行为为恶意讨薪,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由于马某施工队依然强行讨要全额工程款,并扰乱现场施工秩序,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将马某等4人行政拘留。(记者 马钦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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