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介所认识一女子,单身汉徐占柱与其交往一段时间后,竟残忍将对方杀害,并分尸抛尸。12月9日,合肥市中院宣判此案,徐占柱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赔偿33万余元,在得知判决结果后,一直微笑着的徐占柱神情变得沉重了起来,并当庭表示要上诉。
昨天上午,此案在市中院公开宣判。宣判前,仅有一名当事人亲属来听庭。当矮小、微胖的徐占柱被法警带上法庭时,脸上带着微笑,并好奇地望着旁听席。
2011年3月28日下午,一对中年男女来到居巢区卧牛山街道刘墩村附近鱼塘钓鱼,不料鱼钩挂上了水中漂浮的一个黑色旅行箱。箱子被捞上岸后,打开箱子,发现竟然是一具尸体,吓得他们赶紧报了警。接到报警后,居巢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和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很快,犯罪嫌疑人徐占柱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初,徐占柱与李某结识,双方在交往过程中因经济方面原因产生矛盾,后徐占柱认为李某系骗取其钱财而逐渐对李某产生怨恨。3月20日,徐占柱将被害人李某诱至居巢区中垾镇滨湖行政村东徐村的家中,当晚9时左右,在徐占柱家中间卧室内,徐占柱用胳膊抵住李某颈部,致李某窒息死亡。
随后,徐占柱用补鞋的刀对被害人李某的尸体进行肢解,并用补鞋的铁锤将李某头颅、面颅骨砸碎。徐占柱将肢解后的尸体装至两个蛇皮袋和一旅行箱中,分别抛至居巢区滨湖旅游观光大道柘皋河桥下和居巢区卧牛山街道伍贾村委会刘墩村后大塘内,并对家中的作案现场进行了清理。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系扼颈发生机械性窒息而死亡。3月31日,徐占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徐占柱认为被害人李某骗取其钱财而产生怨恨,遂采用勒颈的方法致被害人死亡,并将被害人的尸体肢解、抛弃,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判决被告人徐占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33万余元。
在听到判决后,徐占柱原本抬着的头,渐渐低垂了下来。沉默了片刻,徐占柱当即表示要上诉。随后,徐占柱被法警带下法庭。与进庭时的表情不同,得知判决结果后的徐占柱一直低着头,神情沉重。 (刘晓平 虞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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