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12月13日电(王军)由于常年赌博,用一封伪造的举报信和“摆平这事”作为条件,一分钱没掏,就轻松当上了棋牌室的股东。不过,这个“股东”只当了一个月就露了馅。
12月13日记者从阜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股东”李涛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提起公诉。
2006年,33岁的王明在阜康市开了一间棋牌室,与其它棋牌室不同的是,来他这里的人不是为了打牌娱乐,而是为了赌博。
39岁的李涛在阜康某事业单位工作,2006年经朋友刘超介绍去过一次该棋牌室后,便经常去赌,几个月就输了十多万,他也想过罢手,可经不住刘超的三哄两劝,“洗手”几天又会再赌。
李涛恨自己,也恨刘超和王明,因为自己的好赌就是他二人造成的。
2006年年底的一天,在单位上班的李涛看到有关部门下发的一份关于打击“黄、赌、毒”的文件,不禁心里一动:我何不伪造一封举报信吓唬吓唬他们,也好断了自己赌博的念头。
主意既定,李涛立即动手套改文件,添加了刘超和王明开设赌场影响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秩序的内容,并伪造领导批示,在文件上写下“给予严肃处理”几个字。然后,他将伪造的举报信和原文件叠在一起复印,乍一看,还真像那么回事。
准备妥当后,李涛打电话给刘超称,他们的棋牌室涉嫌赌博被举报了,自己手里有一份复印件。
超和王明听后大惊失色,慌忙来到李涛办公室,看到举报信复印件后,二人丝毫没有怀疑。
见此情形,李涛顿生一念:棋牌室赌博收入可观,何不趁机入伙捞回一点赌资?于是,李涛对刘超和王明说,自己认识“上面”的人可以帮忙疏通关系。听了这话,刘超和王明立即表示,愿出2.5万元“辛苦费”。
过了几天,李涛打电话说事情不太好办,王明当时将希望完全寄托在李涛身上,“你认识的人多,一定帮我打个招呼!”两天后,李涛再打电话称:“事情已找人压下去了,但得给办事人送一幅价值6万元的画。”
王明信以为真,便又给了李涛6万元。
“那之后,李涛提出想一起干,考虑到他手里有举报信和关系,我就答应了。”经再三协商,王明与李涛约定由李涛负责梳理各种关系以防棋牌室被查,条件是抽取赢利的30%;王明负责棋牌室管理,抽取赢利的70%;刘超则在棋牌室放高利贷赚钱。
就这样,2007年初,李涛和王明以推牌九方式聚众赌博,每天一二十人,不到一个月便抽头渔利12万余元,王明分得9万余元,李涛分得3万余元,刘超放高利贷获利2.3万余元。
正当王明和李涛苦心经营“赌博事业”时,当地居民的举报让他们发财梦碎,王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被判刑,李涛正等待法庭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