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大学毕业生法律意识淡薄。绝大多数人很少接触社会,心理很不成熟,加之大学法治教育效果有限,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王毅隽说。
办案检察官发现,这些涉案的大学毕业生很少阅读为人处世、修身立德方面的书籍,而且普遍对传统优秀文化抱有偏见,不少人甚至认为中国古代的文化大都是糟粕,没必要学习。
“心理素质差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王毅隽认为,由于家长和社会对大学生的过高的评价和期望,导致他们自我评价普遍良好,不能正视社会的现实需求及自身差距,普遍存在眼高手低的问题,很难找到一份相对适合自己的工作,还有一些人因为专业技能差,即便找到工作也胜任不了。他们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心理又很脆弱,一旦有其他诱因,就很容易走上歧途。
通过对大量案件的深入剖析,办案人员发现,父母对子女健康人格的培养非常重要。现在的很多父母非常重视子女学习教育,却不太注重孩子的心理成长和品德教育,不少孩子虽然学习成绩较好,但敏感多疑、易怒偏执,甚至出现明显的人格障碍。
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引导
“如何让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毕业生朝健康的方向发展呢?一个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通过典型案例,加大对大学生们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守法的重要性。”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宁建海认为。
宁建海建议,高等院校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创新教育方法,革新思想政治和哲学课程的授课理念,将抽象枯燥的哲学道理融入到浅显易懂的哲理故事中,提高大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同时,要组织在校大学生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不仅能够提供让大学生体验社会生存环境的平台,还能够提高大学生的社会生存适应能力。
“另外,要改进家庭教育方式,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提高父母的教育水平,及时了解孩子的各种动向,纠正孩子的错误,多为孩子提供自我提高、自我锻炼的机会,让孩子自己更多地去体会社会,体会生活,增长见识。”宁建海说。
“作为检察机关,要依法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大学生,依法合理运用不予批准逮捕和相对不起诉等从宽处理,尽量挽救失足大学生。”宁建海认为,政法机关要联手探索建立与高校法制教育长效合作机制,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引导,使他们遇到问题能够通过合法途径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报郑州12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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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存在这样的观念:大学生毕业后就当国家干部,大学生就是天然的候补白领。这种带有偏见的社会价值取向,使得大学生们在职业观念上存在着巨大偏差。正如检察官所分析的,这种心理落差使得刚毕业的大学生很难找到一份相对适合自己的工作,而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心理又很脆弱,一旦有其他诱因,就很容易走上歧途。如此看来,要避免大学毕业生刚走出校园便走上歧途,破解就业难或许才是治本之策。
本报记者 邓红阳
本报通讯员 丁海骧 周立峰 李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