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前同事偷了自己200元钱,陈某和老乡王某将对方打伤。因害怕被目击此事的张某出卖,俩人又涉嫌持砖块将张某打死。昨天上午,陈某和王某一起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
28岁的云南省永德县农民陈某,2007年因犯拐卖妇女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0年2月被刑满释放后,来到北京,经老乡王某介绍在一家饭馆做服务员。
陈某说,在饭馆上班期间,他丢了200元钱,怀疑是同事郭某所为。郭某离职后,他一直耿耿于怀。去年10月20日凌晨,他和王某以及他打工时认识的22岁的张某一起喝酒,喝得晕晕乎乎之后到朝阳区新源里一招待所找郭某理论。
检方指控,陈某和王某在招待所门前,持花瓶、木棍殴打郭某,致其轻伤。随后,因张某目睹了打人的过程,二人合谋杀人灭口,在朝阳区新源里11号院对面的附近马路上,用砖块击打张的头面部,致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据王某在法庭上说,事后他非常害怕,想自首,但陈某不让,并提出一起到陈某的老板那里偷钱跑路。检方指控称,当日凌晨5时许,俩人到陈某老板的宿舍盗窃现金1200余元及一部手机,后畏罪潜逃。当日,陈某被查获归案,王某于次日也被抓。
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追究陈某和王某的刑事责任。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 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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