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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民警强奸两女子逃亡10年 带儿外出被抓

2011年12月14日 10:28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男子冒充民警强奸两女子逃亡10年带儿外出被抓
逃亡10年的石某海(左)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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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晚上6点,42岁的石某海坐在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室,双手被反铐,表情淡然,语言充满悔意。

  然而,就是这名外表看上去实在的男子,在10年前,冒充警察,强奸、抢劫两名女子,随后逃之夭夭。

  昨日中午,龙文分局专案追捕小组在厦门市前埔村,将其抓获归案。导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此事,了解到石某海这10年来的经历。

  穿假警服 强奸抢劫两名女子

  石某海,漳州市平和县崎岭乡人,犯下两起恶性案件的2001年,他32岁,有个9岁的儿子。

  2001年4月期间,石某海多次给时年18岁的打工妹叶某打电话,约她出来玩,最终成功约见。

  2001年4月30日晚上,石某海穿上外面搞来的89式旧警服,带上拇指铐,将叶某约到漳州人民广场,并将她带上一辆的士,亮出自己是“公安局民警”的身份后,将她带到蓝田开发区一偏僻处。

  随后,石某海称调查到叶某在卖淫,问叶某“私了还是公了”。叶某回应称自己没有卖淫,石某海拿出拇指铐吓唬叶某,要将她带回公安局处理。

  叶某也有所妥协,希望能否现场私了,石某海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然后,石某海当晚两次与叶某强行发生性关系,并在离开的时候,抢走叶某装有手机、传呼机、部分现金的手提包。

  2001年6月15日晚,石某海用同样的手法,故伎重演,用摩托车将29岁的坐台女子杨某载到新浦东路,用拇指铐铐住杨某的双手,将其强奸,并抢走手机、现金。

  石某海作案之后,逃回龙文区蓝田镇蔡坂村的住处继续居住。

  侥幸逃脱 他从住处二楼跳窗

  接连接到两起类似报案,龙文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将其立为重大刑事案件。

  很快警方确定了嫌疑人石某海的身份,并于2001年6月18日晚上,前往蔡坂村下尾——— 石某海的住处抓捕。但是,狡猾的石某海从二楼窗户跳下,侥幸逃离。

  民警在石某海住处衣柜的底层,搜出一套旧式警服。“中间的台子上,还放着一把塑料的手枪、拇指铐、相机、眼镜等等。”跟踪该案的民警介绍。

  逃亡生活 在厦门结婚生子

  2001年以来至今,石某海开始东躲西藏过日子,四处打工、开车等。

  后来,石某海假冒曾经的工友连某的名字,通过办理假证小广告,制作假的身份证、驾驶证,在厦门一带过起了“普通人”的生活,并与一名贵州女子在一起,生下一名儿子,今年4岁。

  而在逃亡的日子里,发现自己的大儿子学坏,为了训诫儿子,不让儿子重蹈覆辙,石某海有一次竟然残忍地将其儿子的手指剁下,以此来教育儿子。

  终于落网 带儿子外出被民警抓获

  龙文分局刑侦大队民警介绍,分局曾经组织过多次抓捕,但是每次石某海都侥幸逃脱。

  今年11月,龙文分局刑侦大队通过侦查跟踪、排查石某海的社会关系等,终于锁定了石某海的落脚点——— 厦门市前埔村的一处租房内。

  龙文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派出10名民警前往厦门抓捕。

  “连续蹲守了两天,昨日中午,石某海刚睡觉起来不久,带着4岁的儿子到外面的小吃店吃饭,我们迅速将其控制。”民警说。

  令民警没想到的是,民警出现的那一刻,石某海4岁的儿子第一句话竟然骂起老爸:“坏蛋,把他抓起来。”

  至此,龙文分局上网的51名在逃人员全部被抓获,“清网率”达到100%,成为全省惟一一个县级行政公安机关将上网逃犯全部抓获的单位。(海峡导报 记者 苏演卿 通讯员 赵绿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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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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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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