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正是人生旅途中的黄金时段。但对出生于1992年的小严来说,却是一段黑暗生活的开始。12月13日,华容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9岁的被告人小严因盗窃、入室抢劫获刑15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这位曾因抢劫入狱的花季男孩,将不得不又一次在高墙之内度过他的人生。
法院审理查明,小严出生在华容县,住广东省惠州市,曾因犯抢劫罪于2008年1月被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09年7月释放。法律的惩戒未能使小严悔悟,重获自由的他从今年4月开始,或单独或伙同他人,犯下了一系列盗窃、抢劫罪。
今年4月4日晚8时许,小严独自来到华容城关镇廖某家,发现廖家没人,顿生盗窃念头,蹬开入户大门,进入屋内,翻找钱物,将床头黑色花皮包中的1.8万余元现金盗走。
5月5日晚,小严伙同贺某(另作处理)溜进华容城关某宾馆二楼301房间内睡觉,次日中午,两人借口开房将女老板胡某骗到301房间,将胡某脖子上的项链及戒指抢走,并通过胡某的钥匙在宾馆收银台内翻出存折一张和银行卡及800余元现金,利用菜刀威胁胡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将卡中2500元钱取出挥霍。
5月23日下午,小严再次伙同贺某预谋到华容城关镇廖某家抢劫。两人以上厕所为由,骗取廖某女儿开门进入廖家。进屋后两人假装照镜子趁廖某女儿不注意从后将其眼睛捂住,并用携带的一把剪刀顶住其脖子,贺某迅速将门反锁,而后跑去厨房拿了菜刀和布条,用布条捆住其双手,利用胶布封住其嘴后开始在廖家翻找钱物,在客厅墙上挂的一女士包内翻到120余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在得知银行卡中无钱后两人将其松绑迅速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严入户抢劫1次,抢劫他人1次,盗取他人财物1次,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和盗窃罪,两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长江信息报 张小弓 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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