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颇具戏剧性的逃犯落网事件——《广州日报》12月14日报道:在谍战剧《潜伏》中饰演保密局档案股股长“盛乡”的演员吉思光,近日被黑龙江齐齐哈尔市警方发现是1998年结伙袭警抢枪的逃犯,已潜逃13年。吉思光曾参演30多部电视剧,并有多家媒体对他进行过采访。12月7日,吉思光被抓捕归案。身背命案的徐某潜逃17年,其身份发生了戏剧性变化,摇身一变,成了浙江某著名寺庙的住持法师。日前,徐某被警方追逃组押解回江西省九江县。而之前也曝出在相亲节目中风光无限的男嘉宾居然是逃犯,在质疑曹操墓真假中锋芒毕露的学者闫沛东居然也是逃犯。
这些逃犯,似乎都学会了孙猴子的七十二变。他们是如何“变化”并潜伏下来的,现在可能很难查出一个子丑寅卯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我们虽然崇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但假如不是偶然有知情人举报、向警方提供线索,他们或许还会继续“潜伏”下去,将这一部真实版的《潜伏》剧演绎到最后。
多年逃犯终落网,法律尊严得到维护。警方为此所付出的努力,可圈可点。但真实版“潜伏”,不能成为警察的庆功戏。
然而纵观此类报道,却有明显的形象报道倾向性。“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摸排工作,11月26日,攻坚组获得一条重要线索:徐某可能化名藏匿在浙江某地一知名寺庙……”此类为警方“歌功”的文字在相关新闻中都可以找到。就事论事,杀人凶犯都潜逃了17年并成为寺庙住持,如果警方真的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摸排工作”,案子大概早就破了。积年陈案的破案线索明明来自于公共举报,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却偏偏要美化成警方的“艰苦努力”,岂不是怪事?反过来说,警方倘若对逃犯的追查多年坚持如一日,上述“潜伏”演员吉思光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并参演30多部电视剧,经常在电视屏幕上露脸,警察要发现早就发现了,不至于等到今日才将其抓获归案。(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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