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男子盗窃被监控拍下 事后送还物品恳请失主别追究

2011年12月15日 14:2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1月28日,市区一水晶店的水晶雕塑失窃,店内的摄像头记录下作案过程。店主张先生网上悬赏万元寻找线索。随着网友跟帖量的递增,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12日上午,小偷把水晶雕件送回了店里,还写了一封道歉信。

  水晶店老板张先生告诉记者,12日上午10时40分,店门口突然来了一位骑摩托车的男子,连车都没下,喊了一句:“张老板,你的货到了,快把东西提进去吧。”张先生正忙着给顾客介绍产品,以为是快递公司送来了包裹,出门看到地上放着一个红色的包,打开一看正是店里前几天丢失的水晶。

  “当时那个男的没走多远,回过头对我说了句‘我也是头脑一时发热,做了不该做了的事,现在后悔了,把东西送了回来,不要再追究我了。’然后就走了。”张先生拿出来雕塑后发现,包里还有一封信:“后悔自己一时头脑发热,做错了事情,半个月来一直心情忐忑,懊悔不已。还请你们不要在网上发布我的照片了。大家都过个好年吧!”

  “我们接受他的道歉和悔悟,已向公安局表示撤案,也希望他今后不要再做出类似的事情,好好做人,迷途知返也算是条汉子!”张先生对记者说。

  偷了东西再送回去,就不用受到法律处罚了吗?对此,济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力认为,由于涉案价值较大,那名男子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虽然当事人不再追究他的责任,而且已经撤案,但是按照相关规定,警方还是应该立案调查。考虑到对方主动交还了被盗物品,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记者 岳茵茵)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志刚】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