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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挑起农村拆迁大梁 安慰话轻易说不得

2011年12月16日 09:0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拆迁,彻底改变了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大岭村村民张敏的生活。

  原本三进三出的大房子,变成了一套建筑面积只有55平方米的楼房公寓;原本每天种菜、卖菜的营生被“打乱”,如今她成了一名城市绿化带的“美容师”,拿起了日薪60元的固定收入;原本担心的养老问题,被一份“农转非”养老保险所取代,“退休”对于这个当了大半辈子农民的人来说成为可能,退休后,她每月能拿600元。

  就在一年前,张敏还因为“大房子变小”这件事儿想不开,说什么也不肯搬迁。是一个“大学生村官小妹”说服了她,“到家里来了好几次,一边帮着干活,一边讲政策。她说的,我听得进。”

  张敏口中的“大学生村官小妹”名叫袁桂美,去年,她和龙兴镇其他20名大学生村官一起“揉成团”,加入到全镇当下最火热、最难办、最缺人手的征地拆迁工作中。21名大学生村官给自己的团队起了个名字——大学生村官拆迁服务组。

  服务组被分为内业组、外业组、日常组、综合组等若干个小组,在拆迁过程中各有各的分工,所有村官的联系方式都在一张表格上,“无论谁遇到具体问题,都能及时同相应的其他组成员联系上,确保第一时间给拆迁户提供较为准确的答复和解释。”

  不符合政策的“安慰话”反而容易留下“隐患”

  与农村的老书记、老村长相比,大学生村官从事拆迁工作,在人脉关系上存在先天的弱势,这部分弱势,可以通过精到的政策解读、耐心的服务态度来弥补。尤其在政策解读这件事儿上,“老村官”们往往自叹不如。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优惠人员”的安置问题。

  “优惠人员”是指在农村有住房的城镇人口及配偶、子女,按照规定,“优惠人员”不属于拆迁安置对象。但如果其持有农村住房的产权证和土地证,双证齐全,即可办理“优惠”。

  “优惠”的标准是,持有双证者本人可以获得30平方米的拆迁补偿,其在城镇的子女和配偶各能获得15平方米的补偿。

  这种“优惠”的力度之大曾引起不少在籍农业人口的不满,“凭啥他们已经是城里人了,还能享受拆迁补偿?待遇还和我们一样?”

  面对这样的质疑,一般“老村官”们会用“村集体资金分配”来安慰大家伙儿,“咱们村民可以分配村集体资金,那些城镇户口的可享受不着啊。”

  就是这样一句“安慰话”,在大学生村官袁桂美看来,轻易可“说不得”。因为村集体资金的分配,一要看户籍是否在农村,二要看在农村是否还有土地,“稍有差错,可能会给某些村民留下错误印象,到时分不着钱,该闹了。因为村长当时说了,村民都能分到钱。”

  从这件事儿上,就能看出大学生村官的优势,“有的村书记、村长自己对政策理解得也只是一知半解,这时候,就是理解能力较强的大学生村官发挥优势的时候。”

  一年的拆迁工作做下来,小袁自称已经练就了一身“宠辱不惊”的本领。什么样的群众她都见识过了,有到办公室来大吵大闹的,有在她面前哭哭啼啼的,还有赖在办公室一两天不走的。

  有些事儿,要是搁在过去,她早就“翻脸”了,“一个四五十岁的教师,明明不符合优惠人员政策,偏要当优惠人员,大清早刚刚上班就跑来吼,嗓门越扯越大。”

  如果是在一年前,小袁一定会拉着这个大姐到村书记、村长面前评理,再拉几个村民来村做证人,“要吵就吵吵清楚,究竟错在谁”;而现在,她好声好气地给大姐“讲道理”,给她看文件、解释政策,重复十几遍的话还能不厌其烦地再重复,直到把人“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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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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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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