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汗蒸馆“小姐”发生关系,“小姐”以言语要挟索要1万元费用,嫖客吴某起了歹念将其杀死。日前,(江苏)无锡市中级法院以吴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某,现年36岁,安徽人,案发前为惠山区一家停车场的搬运工,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10年。被害人朱某,35岁,死亡前是一家汗蒸馆的女服务员。
据吴某交代,2010年6月,吴某在北塘区任钱路一家汗蒸馆嫖娼时,与女服务员朱某认识,随后两人多次发生关系。2011年7月11日凌晨,吴某碰到刚下班的朱某,相约到刘潭二村朱某的租住处发生关系。嫖娼结束后,朱某接到了另一名嫖客的电话,约她出去提供性服务,朱某说家里有亲戚,不便外出。随后朱某称为了吴某她推掉了生意,由于家里困难,向吴某索要1万元。吴某拒绝后,朱某以言语要挟称知道吴某的工作地点,要把他嫖娼的事情说出去。吴某起了杀人歹念,用手猛掐朱某的脖子,持续四五分钟,将其当场杀死。
7月20日,朱某的亲友通过锁匠打开其租住处房门,发现朱某死亡后报警。7月23日,吴某在他上班的停车场被抓获。
吴某的辩护人辩护说,朱某在本案起因上有一定过错,且吴某归案后具有坦白情节,请求对其从宽处理。法院审理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江南晚报 古剑)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