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九江市公安局“公安部B级逃犯追捕组”押解逃往菲律宾7年之久的公安部B级通缉逃犯洪某某回九江投案自首。据了解,洪某某是九江市唯一一名公安部通缉的B级逃犯。
今年59岁的犯罪嫌疑人洪某某,家住福建省晋江市,原系江西某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2004年11月间,该公司采用虚列销售收入的方式,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3份,价税合计1.6亿余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00余万元,案发后洪某某逃往菲律宾。
2004年12月9日,九江市公安局对此案立案侦查。2006年1月,公安部将洪某某列为B级通缉逃犯进行追捕。6年多来,九江市公安局对洪某某的缉捕、劝投工作一直没有放松,特别是今年公安部在全国统一开展“清网行动”以来,多次向其家属宣讲政策法律,规劝其家属帮助洪某某投案自首。在强大的追逃攻势下,今年11月初,洪某某的儿子来到九江市公安局,代表父亲表达了回国投案自首的愿望。
11月25日,洪某某向公安部驻菲律宾联络官递交了自首书,表明愿意到九江市公安局投案自首。12月7日,洪某某被公安部经侦局工作组民警押解入境,羁押在晋江市看守所。12月13日,公安部决定将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移交九江市公安局。(记者何深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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