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辩护律师问到第二个问题时,王学海哽咽了。此刻,他以被告人的身份在接受法庭审理,而他年过八旬的老父,正在湘雅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很有可能是癌症”。
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王学海,大学文化,父母均是大学教师。因非法出版书籍且情节严重,昨日上午,王学海与妻子、老丈人等7人,站在雨花区人民法院刑庭被告席上,接受法庭公开审判。王学海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处罚金60万。
2008年底至2011年1月,王夫妇二人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并销售盗版图书,且很多是医药用书。具体操作是王学海负责联系选定盗版图书种类,联系买家,王妻余艳平管理账目,发放工资,被告人陈细龙、何新兵运送盗版图书,余云长看守仓库。
2011年1月19日,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查获了王学海存放图书的仓库,共计45万余册,码洋达1300余万。
面对检察官的指控,王学海基本予以承认,偶尔有一些关于盗版书籍数量问题,他回答“记不太清了”。
王学海出生于1967年,大学文化,父母均是大学教师,王毕业后分到那个年代最好的单位,后来下岗分流,一直没有工作。在被告席上的这一刻,他的父亲正在湘雅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王妻余艳平也没有工作,庭审现场,余艳平告诉法官,她卖掉了家中的房子,作为投入。“知道违法了,但没想到这么严重。”
庭审一直进行到下午4点。审理完毕,法官当庭宣布判处王学海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处罚金60万。判处余艳平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20万。其他被告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判决,其中被告人陈细龙有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两年执行。
庭审之后,王母很久不肯离去,她说她曾给儿子两次下跪,恳求他停止违法活动。是否会上诉,辩护律师易文松表示要跟当事人商量后,再做决定。 (潇湘晨报 龚柏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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