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12月20日电 (索有为 奚婉婷)20日来自广州中级法院的消息,发生于2010年11月17日的广州女白领被劫杀肢解案,其凶手钟文仲已被判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17日19时许,钟文仲在广州市海珠区自家门口,与下班回家的女白领陈某佳碰撞后发生口角,后萌生抢劫陈某佳的念头。随后,钟文仲将陈某佳拖进家中捆绑后实施抢劫,因怕罪行暴露,钟文仲为灭口而将陈某佳杀害,并将尸体肢解后与被害人的部分随身物品一起装于纸箱内,于同年11月19日凌晨运至广东省高州市引凎河抛弃。
此后,钟文仲在朋友帮助下藏匿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但最终仍难逃法网。
法院审理认为,钟文仲无视国家法律,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的财物,为免罪行暴露又杀人灭口,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钟文仲的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给被害人家属造成巨大创伤,钟文仲至今也没有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没有任何从轻或者可宽宥的情节,因此应依法予以严惩。
法院判决称,钟文仲犯故意杀人罪判,判处死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合计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时判钟文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662960.51元,包括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477956元、丧葬费22843.5元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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