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菜篮子窝案16名被告集体“过堂”
检方称涉案金额4.26亿,庭审将持续三天
昨天上午9点33分,温州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应国权,身穿编号“0052”看守所服装,第一个被押进温州中院大法庭。
涉及16名被告,涉案金额约4.26亿元,温州菜篮子集团腐败窝案,就此拉开了庭审大幕。
该案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高,案情之复杂,在温州市乃至浙江均属罕见,预计庭审将持续3天。
25名律师出庭辩护,300多人旁听
昨天上午8点多,温州中院南门外,除了大批等候采访的记者,不少被告人家属也早早赶了过来。
法院附近几个路口,原本车流量并不大,但昨天早早就有交警在执勤。
应国权一案之所以格外受关注,主要还是和“菜篮子”的特殊地位不无关系。
温州菜篮子集团是当地最大的国有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拥有2000多名员工,下属企业20多家。蔬菜年成交量近5亿公斤,占温州市区供应量的98%,名副其实拎着温州人的“菜篮子”。
16名被告人,除应国权外,还包括该公司原党委书记、6名副总经理、人力资源处处长和财务处处长等,高层基本被“一锅端”。
他们当中,最年长的生于1943年,最年轻的1979年,其中4名是女性。
应国权被带进法庭时,基本面无表情,也没多看旁听席,径直走向被告席。
随着余下的被告人陆续进场,坐在旁听席上的亲属,不少人站了起来,有的当场抹泪。
审判长确认被告人身份,就用了20分钟。期间,该公司原副总经理何永莲一度哽咽。
应国权的儿子、原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应飞杭,与其父一起受审。
检察院指派3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16名被告共聘25名律师出庭,其中不乏一些温州“大牌”律师。
温州市直各单位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检察院系统干部代表、市民代表和被告人家属等也都到庭旁听,能容纳300多人的旁听席上,座无虚席。
开庭前,温州市直机关纪工委,还在该院举行了市直机关法纪教育基地揭牌仪式暨警示教育活动。
起诉书读了43分钟,检方指控“四宗罪”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足足用了43分钟。检方指控应国权等人涉嫌“四宗罪”——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和受贿。
起诉书宣读完毕,除应国权外,其余15名被告被暂时带离。
检察机关指控包括,2003年至2010年间,应国权等16人仅贪污部分,数额就达2.2亿余元,其中包括使用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取代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土地的用地主体和建设业主,非法侵占使用国有划拨土地约325亩,价值共计人民币1.15亿余元。
发展公司成立后,应国权等人又以该公司名义,参股组建温州菜篮子安通运输有限公司和温州畜禽屠宰加工有限公司,不仅侵吞原属菜篮子集团参股的温州菜篮子肉类联合有限公司的白肉运输业务,还将肉联公司解散并侵吞了生猪屠宰业务。两次分别侵吞国有资产1223万余元和401万余元。此外,应国权等人还将原属集团公司的皮碎市场无偿变更给发展公司,将蔬菜交易所的业务转移到发展公司名下,分别侵吞国有资产893万余元和7975万余元。
2005年底至2010年间,应国权等人共计挪用集团公司和发展公司约9386.5万元,用于发展公司提供担保和资金、为应国权之子应飞杭公司垫付退税款和出口商业发票贴现业务提供质押以及私人高利贷借款,涉嫌挪用公款。1998年至2007年间,应国权等人通过虚增职工人数虚报工资总额基数的方式,涉嫌私分国有资产近1.12亿元。2005年至2010年间,应国权个人因先后三次收受水产商户黄建权现金25万元,并承诺在娄桥水产市场股份合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关照,被控受贿罪。
应国权当庭否认全部指控
对于检方指控罪名,应国权随后全盘否认,称“全部不是事实”。
比如,涉嫌挪用公款,应国权承认,发展公司确实动用了好几笔钱“放贷”,但都是经“全体股东”同意的。
当检方问及,全体股东以何种方式同意?应国权说,他们一般是大股东商议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再让分散的小股东“传签”。
检察官追问应国权,当初“借”给钟某的2000多万资金,有没收回?应这时却反问,“我被关了快一年了,我不知道,应该你来告诉我。”
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应国权称,“都是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的”。
被控受贿罪部分,应国权一会说“根本没有收钱”,一会又说自己曾承认收了10万……
下午1点多,法庭暂时休庭,应国权被带离时,往旁听席看了几眼,随后转身,没再回头。(通讯员 钟轩 翁简 记者 解亮/文 通讯员 唐克龙/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