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进写字楼偷东西,结果却被发现锁在楼内,苦熬一夜之后又被保安抓个正着。昨天,因构成盗窃罪,这名蟊贼被判刑1年7个月。
据悉,7月13日晚8时许,刘某窜至合肥市蒙城路中兴大厦一公司办公室,盗得笔记本电脑一台、茅台酒等财物。正当刘某捞得“盆满钵满”,准备逃离现场时,发现所处楼层楼梯门已锁,无奈只得躲在楼内,苦熬等天明。次日早晨6时许,刘某被公司保安抓获。案发后,刘某的亲属积极代其预交罚金5000元。法院另查明。刘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
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价值18000余元,已构成盗窃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刘某实施盗窃犯罪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新安晚报 王鹏、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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