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25日)从(海南)省纪委获悉,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和制止铺张浪费,认真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工作,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文明、和谐的节日,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发出通知,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指出,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文明、健康、廉洁过节的氛围。各级党政机关要结合学习贯彻即将印发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要针对节日期间廉政风险高、防范难度大的特点,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结合明年“两节”期间适逢市县领导班子换届的实际,深入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带头抵制歪风邪气。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努力营造移风易俗、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正气、树新风,破陋习、刹歪风,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新风尚。
通知明确,坚持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提出的8个方面52个“不准”。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品和各类购物卡、提货券,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两节”之机请客送礼、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通知强调,要关注民生民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改进作风。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中去,开展送温暖活动,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解决民生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在征地拆迁、惠农补贴、教育医疗、保障房建设等方面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他们节前及时拿到应得的报酬。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对扶贫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扶贫救济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社会管理,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紧密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切实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省纪委、省监察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派出监督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坚决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杨剑华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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