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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家苏越诈骗案纪实:为堵财务漏洞借高利贷

2011年12月26日 15:51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11年11月10日,著名作曲家苏越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这个曾在歌坛上掀起“西北风”的资深音乐人,最终因诈骗5700余万元锒铛入狱。

   谈到自己的犯罪,苏越哽咽不已:“当我认识我爱人安雯(86版《红楼梦》晴雯的饰演者)时,我有3个梦想,第一个梦想是创作一首歌让全世界的华人都会唱,我写了《血染的风采》、《黄土高坡》;第二个梦想是在我最红的时候急流勇退,从日本学习并带回一套完整的培养歌手的机制;第三个梦想是在中国创办一个产业化的文化企业,为中国树立一个核心的文化价值。”苏越在实现第三个梦想时,因经营不善陷入亏损泥潭。为了堵住像筛子一样的财务漏洞,苏越饮鸩止渴地借高利贷,以筹借迎奥运巡演资金为由,诈骗多家企业和个人5700余万元。自此,他从一个音乐达人沦落为了罪犯。

   一 “乐坛伯乐”出庭受审

   2011年6月20日上午10时,55岁的苏越身穿一件浅蓝色T恤和休闲裤,被法警押送进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

   走进法庭的苏越并未看见亲戚朋友,更没看到他一手捧红的歌星们。旁听席上除了媒体记者,还有他曾经的合作伙伴及一些闻讯而来的粉丝。

   审判长谭劲松敲响法槌,开始发问:“被告人苏越,你的年龄、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业、家庭住址?”

   苏越平静地如实回答:“1955年9月12日出生,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曾任无锡太湖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等职,住北京市朝阳区。”

   审判长当庭核实,苏越于2010年3月2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9日被逮捕。在向苏越宣布了作为被告人享有的辩护等权利后,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并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此时,已经在法庭上笔直站了十几分钟的苏越,突然向审判长发问:“对不起,我一直站着吗?”

   审判长说:“你先站着听。”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代理检察员卢楠担任本案公诉人,代表公诉机关当庭指控: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间,苏越在担任无锡太湖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总裁期间,虚构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的资格,伪造多份虚假的《演出合同书》,以投资迎奥运巡演、筹借迎奥运巡演资金为由,与受害人先后签订多份投资合作协议书和借款合同,骗取人民币共计5746万余元。

   最后,经检察机关依法查明,苏越涉嫌三起诈骗:一是于2008年1月至7月间,骗取信怡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咨询分公司人民币1950万元、美元250万元。二是骗取包头市兴华信用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1800万元;三是骗取好朋友于先生人民币250万元。

   宣读完起诉书之后,审判长让苏越坐下,并示意法警打开手铐。对于检方指控的事实,苏越表示“属实”。

   公诉人提醒苏越说:“今天在法庭上,是给你最后一次认罪的机会,希望你能实事求是地作出供述,为自己争取好的处理结果,你听清楚了吗?”

   苏越听后略显紧张,随即默不作声。公诉人抓住了苏越的要害问:“你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是否属实?”

   苏越回答说:“曾经有过不如实的供述。”

   苏越所说的不实供述,是他2008年接受调查时曾声称,包括合同诈骗所用的印章等道具不是他提供的,而是别人交给他的。而苏越所指认的人已经出国,致使司法机关在侦办此案过程中费尽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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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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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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