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毒团伙在(西安)市内四处租房组建了四个“生产车间”,利用化学原料合成冰毒。截至被抓获,他们已制造出含有甲基苯丙胺的冰毒近13.5公斤,是建国以来我市制造毒品案中制造毒品数量最大的。市中院日前对这起案件一审宣判。
民房里谋划制毒方案
被告人王良,49岁,1993年因走私毒品罪,被云南昆明市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8年被保释。
2009年6月,尚在假释考验期的王良来到西安,与一柯姓男子等人(另案处理)商议准备制造冰毒,由柯姓男子提供资金,王良负责制造。随后,王良叫来谢遵福、陈元兵以及薛某(另案处理)三人。谢遵福负责购买制毒设备及原料,薛某、陈元兵在雁塔区月登阁村一租房内,按照王良指导进行生产。后因技术原因,未能成功,王良等人先后离开西安。
同年10月,王良制定了新的制毒方案,陆续在西安太白北路、西关正街、雁塔区月登阁村、高新区陈林村等租了4套房,将谢遵福、陈元兵、肖跃双、薛某等人又召集至西安。
警方突袭 团伙悉数落网
王良将制造冰毒的工序分解为四个步骤,分别在这四处出租房进行生产。
谢遵福负责原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加工材料的转运,肖跃双在高新区陈林村负责第一步生产,形成中间体;谢遵福将中间体运送至月登阁村,由薛某进行化学加工后形成新的中间体;谢遵福将中间体运送至西关正街,由陈元兵再次进行化学加工后交给王良;王良在太白北路的出租房内进行结晶提纯,最后生成冰毒。
2009年12月15日,公安人员在太白北路抓获王良,当场从其住处查获粉色晶状物、白色晶状物、瓶装液体等,同时还查获制造冰毒的原料及设备。公安人员还在月登阁村、陈林村、西关正街三处地点,将肖跃双、陈元兵、谢遵福等人抓获,并查获用于制毒的各种液体和制毒设备。
尿检报告显示,被告人之一陈元兵的尿检结果呈阳性,系吸毒人员。
主要成员一一领刑
法院审理认为,王良、谢遵福、陈元兵、肖跃双行为均已构成制造毒品罪。王良制造毒品冰毒数量达13492.6克,又系假释考验期间犯罪,主观恶性极大。经审理,西安市中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王良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谢遵福、陈元兵、肖跃双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记者 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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