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6日)李先生来电:
(石家庄)育才街和槐安路交叉口西北角,一在建工地上,邯郸女子陈女士因为丈夫在工地脚手架上摔伤,讨要医药费时,工地负责人相互推脱,妇女一气之下拉下工地的电闸。
丈夫在工地受伤
育才街和槐安路交叉口西北角,是一座在建楼盘,主体正在施工。
昨日15时许,在该工地的西边,一处临建前,一名妇女手持一根4厘米粗细、约2米长的铁管,站在工地配电总闸的门前,周围十余名工人纷纷劝说。
该妇女姓陈,邯郸人,她的丈夫之前在该工地打工。12月14日凌晨2时许,她的丈夫在维修输送水泥砂浆的管道时,不慎在脚手架上摔落到10多米下的地下室负一层夹缝里,经医院检查,腰部一处骨折、一处骨头被压扁变形。
一时气急拉电闸
陈女士讲,十多天来,丈夫在医院治疗,工地负责人不说不给钱,也不说给钱。总之为了医药费,陈女士每天都要三番五次地来回找,而工地的负责人来回推脱。
这几天,医院催促陈女士,要尽快手术,并需缴纳4万元手术费。考虑到在省会做手术费用太高,陈女士想,回家做手术会便宜些,于是找工地协商一次性结清。然而昨日下午,陈女士在工地与多名负责人联系后,一位姓朱的包工头称很快赶过来。但是,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见朱某的身影。
陈女士一时气急,走到工地临时配电室,拉下了电闸。
正在吊重物的塔吊戛然而止,正在浇注混凝土的施工工人停下工作跑了过来。一名男子几次上前,欲推上电闸,陈女士竭力阻止,并向对方哭诉。这时,一名戴红色安全帽、手拿对讲机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揪住陈女士的上衣,往配电室外拉,发生了争执。
建议走法律途径
16时许,槐底警务站的民警赶到现场,将情绪激动的陈女士劝到办公室,并叫来工地负责人商谈。
16时38分,出勤民警张警官表示,民工讨要医药费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管怎样,都不要以拉电闸等危险的极端手段来解决问题。陈女士想要5万元一次性结清,而工地不想出那么多钱。民警建议陈女士找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孟凡刚称,农民工遇到类似事件首先要确认工伤,然后通过医院做医疗鉴定,施工方必须按照伤残程度支付费用。“假如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需要首先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孟凡刚表示,在工地施工期间造成工伤,属于事故,工地不得以各种理由或借口推脱,受害人也可以向安监部门投诉。(记者 李洁夫 尚燕华 实习生 郝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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