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承认储备土地
记者注意到,2010年7月29日,唐县仁厚镇政府在邱东烟、刘建平等人多次反映上述问题后,曾作出《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以下简称《答复意见》)。
《答复意见》称:
县北村征地是为建设唐县第三小学以及幼儿园项目用地,办理了相关手续。
第三小学以及幼儿园项目总占地需要70亩,其中第三小学占地50亩,幼儿园占地10亩,道路占地10亩。目前已征地110亩,除去项目用地70亩外,其余用于政府储备。征地价格按每亩6万对村民进行了补偿。
建设第三小学项目中,需采伐杨树3300棵,涉及村民18户,2010年5月6日,县北村村委会向林业局递交了林业采伐申请,林业局按照采伐审批程序予以受理,经调查核实该范围不属于退耕还林工程。
对于镇政府的这份《答复意见》,邱东烟、刘建平等人并不予认同。
邱东烟提出,《答复意见》说建第三小学“办理了相关手续”完全是子虚乌有,他们曾多次找县国土局等部门,要求查看相关审批手续,没有一个部门能出示。
邱东烟说,见到此《答复意见》后,他找镇党委书记陈江河要求解释,陈也觉得说不过去,表示《答复意见》作废,并承认“这事儿是假的,实际上是搞房地产开发”。记者联系镇书记陈江河核实此事,陈对此未予回应。
刘建平说,《答复意见》上写着占地110亩,可实际远超这个数,仅退耕还林林地就有200多亩,这是明明白白的“睁着眼说瞎话”。
邱东烟气愤地说,《答复意见》上说,经调查核实,这200多亩遭违法砍伐的林地范围“不属于退耕还林工程”更是不值一驳的谎言:这片林地遭砍伐前,他和村民们年年凭县政府发的退耕还林粮食供应及现金兑现证,领取这片林地的退耕还林补贴。
邱东烟同时提出,在《答复意见》中林业局称“按照采伐审批程序予以受理”也并非事实,实际上,县北村村委会向林业部门出具的《林木采伐委托书》上的18户村民名字多为造假,而且砍伐的林木数量也不是《答复意见》中轻描淡写的区区3300棵,而是上万棵。“真实的砍伐数字只要按被毁林木亩数简单计算就能得出。”邱东烟说。
国土局称未办征地手续
县北村被毁掉的林地是否用于小学校及幼儿园建设?县北村村民被强行征用的上百亩承包林地经过哪些部门审批?如此肆意毁林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唐县国土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县北村占地部分用于小学和幼儿园建设,目前确实没有获得任何审批手续,“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先开工建设再补办用地手续。”这位工作人员解释。对于记者提出建何等规模小学和幼儿园需要占用300亩土地的问题,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回答。
在唐县行政服务大厅,记者在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找到了县北村林地被“合法”采伐的档案——(2010)唐采字第4号林木采伐许可证。该许可证显示,此次采伐涉及村民18户均与村委会签订了林木采伐委托书,采伐株数、更新株数,伐前现场勘查报告单、伐后验收报告单等等一应俱全,似乎无可挑剔。但县北村多位村民告诉记者,该许可证的最关键部分——与村委会签订林木采伐委托书的18户村民名单大多造假。被砍伐树木300余棵的邱东烟居然“榜上无名”!
记者采访中,唐县森林公安局一位陈姓副局长告诉记者,县北村毁林事件经警方侦查涉嫌滥伐林木犯罪,目前已对其中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范建豪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现取保候审;另一起案件警方仍在侦办中。
被占土地已经撂荒一年
在唐县县北村村北,记者看到,违法毁损的大片林地被数百米长的砖砌围墙圈起。《法制日报》记者经村民带路登上“围墙”北侧的水渠大堤,放眼望去,成片被锯倒的杨树早已干枯,曾经林木茂盛的白杨林已变成蒿草丛生的荒地,残存的几棵树苗似乎在向人们诉说着同类遭野蛮戕害的不幸。
据记者了解,自2010年林地大面积被毁并在此处圈起围墙,一年时间这片“林地”被长期撂荒。(记者 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