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使用姐姐的身份证打工并结婚成家,谁知,几年后姐姐结婚时却因“已婚”难以登记。记者昨从大悟法院获悉,该院依法撤销了妹妹的结婚登记,姐姐终于可以结婚了。
2005年,邱某辍学后外出打工,因未满16岁无法办理身份证。邱某的姐姐当时已年满16岁,因姐妹俩相貌相似,邱某遂冒用姐姐的名字办理了身份证。2008年,邱某与男友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2011年10月,当邱某的姐姐进行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信息上显示其是“已婚”,无法再登记。
面对这个“想不到的难题”,姐妹俩都非常着急,多次找民政部门要求撤销邱某的结婚登记,但均未果。无奈之下,邱某的姐姐只得向法院起诉。
受理该案后,大悟法院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决撤销民政部门对邱某和高某的结婚登记。随后,夫妻俩重新以自己的真实信息登记结婚,也为姐姐解了围。(楚天都市报 记者王进良 通讯员韩用家 姝玲 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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