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人间”副总经理孙立霞,因介绍卖淫罪一审获刑4年。近日,孙立霞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女副总用专用手机联系“业务”
一审时,检方指控,孙立霞在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间,先后介绍钱某、单某和王某卖淫,并从中获利6500元。
庭审时,孙立霞推翻了以前供述,辩称并未介绍卖淫,只是介绍双方交朋友。
据了解,孙立霞有两部手机,一部用于“联系”业务,一部联系家人。
朝阳法院一审以介绍卖淫罪,判处孙立霞有期徒刑4年。
孙立霞不服,提出上诉。
“天上人间”陪侍女透露“出台费”
该案中,3名被孙立霞“介绍卖淫”的女子,均20多岁。
钱某称,她从朋友处得知了在“天上人间”做副总的孙立霞电话,便给孙打电话称,自己是北影学生,希望孙给她介绍“活儿”。2010年3月,孙给她介绍了一位客人,并提醒正在开“两会”,去宾馆不安全,让客人到钱的家里。事后,客人给了她5000元,她给孙汇去了2500元。
单某称,2009年4月,她从“天上人间”离职后,孙给她打电话介绍两个客人,让她叫上一名姐妹过去。事后,她们每人得到了5000元,分别给了孙2000元。一周后,孙再次给她打电话说一客人出价3000元要求“服务”。事后,她汇给了孙1000元。(记者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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