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未满即被释放、之后又被提拔重用的山西运城市交通局运管处原副处长、驾校科科长仝霄,12月26日被运城市中院一审判处死缓。仝霄的父亲曾是运城市委副书记(12月29日《京华时报》)。
这位“五毒俱全”的仝衙内从1998年在监狱出来,到如今落网,跨越十几年的时间,这十几年的时间,他并非生活在真空,而是无恶不作,打架斗殴、吸毒、赌博、受贿,组织涉黑团伙,早成为“运城一霸”。这十几年间,到底是什么让他横行无忌,而正义退避三舍?仝衙内祸害一方,真的只是他所说的:“我走到今天这一步,就是我爸害的”那么简单吗?
不妨让我们设想一下,在他落网前诸多可能存在的情形,再寻找到他如此横行的轨迹与原因。
报道说,“2006年12月,仝霄等人在运城市南风广场一歌厅滋事,纠集上百名社会闲散人员,持枪持械聚集南风广场,朝天鸣枪并打砸车辆。”我不太相信,这么大的一件事情,居然无声无息地处理了。难道包括被害人在内的许多公民不会感到愤怒?公安部门不去追究?
报道还说,“2007年,仝霄拿出10万元作为‘赌场暗股’,伙同他人成立‘现场百家乐’赌场,仝霄还以每片60元到100元的价格购买毒品,多次聚众吸食。”公开开赌场,还吸毒,这在任何社会,都是一大丑闻,我也不太相信,以“扒粪”为己任的记者们对这样的新闻不感兴趣,不去深入挖掘。
报道又说,仝霄在运管处副处长任上,“5年内向当地14所驾校索贿2160.54万元,平均每年400余万元,在北京购置了价值2009万元的房产。”我也不相信,仝霄如此肆无忌惮地收受贿赂,受贿数额又是如此惊人,没有人去告状,或者司法机关一点也没有觉察。更有可能的是,不管公民告状也好,司法机关觉察也罢,司法机关终究不能扯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因为人财物都在地方党政控制之下,“运城市委副书记的儿子”,大概想到这里,就没有人想到要反腐败了吧?
报道更说,仝霄进入交通局,弄虚作假,“在仝霄的档案中,早年的犯罪记录不见了,伪造的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成了他的学历证明。”而对他的提拔,运管处监察室主任史云平说,“选拔主要看应聘人的口头演讲水平,对其他方面表现确实没有考察。”
所以说,仝衙内的横行,不仅是他的“太尉爹”坑他那么简单,也不仅是他爹滥用权力使然,权力本性就是“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地导致腐败”,权力滥用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存在,问题在于,我们并没有一个有效的权利监督权力、权力制约的权力的机制。试想,如果公民的举报能有畅通渠道,如果媒体能放心大胆地监督,如果司法机关能不受于行政权力,仝霄如此之大的罪行,影响又如何之恶劣,会等到今天局面不可收拾之时才落网吗?(江西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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