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南明警方获悉,连日来,该局刑侦大队侦察员深入排查,用38小时侦破“12.15”苏荷酒吧门口故意伤害致死命案。
酒吧门口两人被砍一死一伤
据南明分局办案民警介绍,12月15日凌晨1时许,该局刑侦大队接到报告:苏荷酒吧门口发生群殴,造成一死一重伤,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离现场。
接报后,南明分局局长王治军,副局长崔峰,立即带领刑侦大队大队长代素君、教导员罗运、副大队长岳勇及刑侦大队三中队侦察员火速赶到案发现场,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疑凶“天亮”浮出水面
到达现场后,专案组迅速成立,着手开展对案件侦破。
通过收集受害人物品,专案组查明了受害人身份:死者田某,男,河北保定人,伤者王某,男,辽宁法库县人。通过调取苏荷酒吧监控发现,12月15日凌晨1点左右,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在苏荷酒吧内发生矛盾,苏荷酒吧工作人员拉开后,受害人一方追出酒吧,在酒吧门口与犯罪嫌疑人一方发生打斗,犯罪嫌疑人摸出猎刀将受害人一方杀倒后逃离现场。警方通过对现场周边的摸排走访工作,逐步查明动刀的犯罪嫌疑人绰号叫“天亮”。
“大海捞针”查到案件关系人
查明这一线索后,虽然专案组民警继续展开大量走访排查工作,但对“天亮”的姓名住址却无从知晓。
随后,专案组通过对线索的再次梳理,排查出当晚与“天亮”一起喝酒的李某在花溪区一带活动。根据掌握的线索,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岳勇带领侦察员前往花溪区一带摸排,但李某所在区域暂住人口众多,查找李某如大海捞针,但侦察员依然苦苦寻找,6个小时后,终于发现李某的行踪。然而,此时李某刚登上花溪至贵阳城区的一辆中巴车。
为截获李某,岳勇带领侦察员驱车超越中巴车,提前到达皂角井车站并下车,以乘客的身份登上随后到达的中巴车,其余侦察员驱车跟随中巴车。中巴车到达贵惠路时,见时机成熟,侦察员截停中巴车,将李某控制并带回刑侦大队审查。
经审查,案发当晚,李某确实和犯罪嫌疑人“天亮”、“小双”在苏荷酒吧喝酒,但是在案发前半小时离开苏荷酒吧,并未参与“天亮”、“小双”与受害人的斗殴,但李某也不知道他们在哪。
寒风中蹲守8小时抓获两名嫌凶
面对一连串困难,侦察员们并未气馁,继续围绕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在连续工作30个小时后,逐步了解到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刑侦大队大队长代素君和教导员罗运,立即组织专案组侦察员采取行动,锁定犯罪嫌疑人“天亮”和“小双”在双水巷的确切住址,侦察员在犯罪嫌疑人暂住的出租屋附近蹲守8个多小时,到16日下午15时,终于在寒风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天亮”和“小双”的踪影,于是迅速出击,将二人捉拿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天亮”(26岁、贵州黔西人)、“小双”(22岁、安徽淮南人)向专案组交代,15日凌晨,二人在苏荷酒吧喝酒时,因受害人田某、王某将二人所坐的酒桌碰翻,导致酒水洒在二人的衣服上,双方发生纠纷。二人被酒吧工作人员劝到酒吧门口后,受害人田某、王某手提酒瓶追出,与二人发生斗殴,在双方斗殴中,“天亮”拿出随身携带的猎刀将二人杀伤后逃离现场。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南明警方刑事拘留。(贵州都市报 实习生 叶龙英 记者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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