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迟到的荣誉终于可以让烈士安息了!今天(30日)上午,记者从省市有关部门获悉,在牺牲2年多后,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大杨镇见义勇为的好青年丁东正式被追认为烈士。
勇斗歹徒献出生命
本报一直在关注丁东见义勇为遇害一案。
2009年8月23日晚10点半左右,四川雅安碧峰峡一宾馆内,二楼传来一声惨叫。当时,庐阳区大杨镇的37岁青年丁东正在此地出差。听到楼上的惨叫声后,丁东随即与宾馆保安等一同上楼查看情况。来到二楼时,只见一男子手持长刀,一女子则倒在血泊中。见此情景,丁东挺身而出,欲夺下男子的长刀。男子则举起刀朝丁东等人一阵乱刺,丁东腹部被连刺两刀,倒地不起……
雅安市立即成立了救治领导小组,制定出多套抢救方案,并派出最好的医生、最先进的医疗设备展开抢救工作,尽最大努力抢救伤者。但由于伤情严重,9月14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丁东的伤情出现了恶化,医生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经过40多分钟的抢救,中午12时13分,经过22天抢救,丁东因伤势过重去世。
两年后凶手终伏法
事发后。雅安市政府和雅安市雨城区政府分别正式追授丁东“见义勇为勇士”和“见义勇为公民”光荣称号。在本报当年举行的“十大新闻人物”评选中,丁东高票入选。丁东逝世后,合肥市庐阳区有关部门即准备为其申报烈士。可是,由于该案的审理耗时较长,申报材料一直缺少案件判决这份材料。
据了解,杀害丁冬的男子叫王正军,事发时,因怀疑妻子饶某(在事发宾馆当服务员)有外遇,遂产生杀害饶某的念头。行凶时,致两人死亡两人重伤(宾馆保安李某因心脏等脏器被刺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丁东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饶某、余某损伤程度均为重伤)。
2011年6月16日,事发近两年后,备受社会关注的王正军故意杀人一案,终于在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进行公开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告人王正军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王正军随即被执行死刑。
迟到的荣誉告慰烈士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丁东正式被追认为烈士。据了解,目前,丁东的烈士证已经送达至庐阳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将这一消息通知了丁东的家人,相关部门还正筹备一场祭奠的仪式来告慰烈士及其家人。
“现在,他终于可以安息了!”得知这一消息,丁东年迈的父亲丁玉保忍不住哽咽了起来。丁玉保告诉记者,儿子逝世对全家打击很大,自己现在是脑干梗塞,老伴身体也很弱,媳妇胡国松身体也不是很好,还要照顾年幼的孩子,全家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自己的退休工资。“生活苦一点我们可以支撑,这几年来,最大的心愿就是尽快将丁东的烈士批复下来,现在,他终于可以安息了。” (记者 李后祥 马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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