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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之年 媒体盘点法治热点

2011年12月31日 08:0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回首2011年,越过熙攘,走出纷扰,每个人都可以触摸到中国社会各项制度新的生长点和涌动的变革力,感受到越来越多的法治。

  在2011年,新中国的刑法第一次消减死刑罪名;这一年,6000万人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年,几多贪官污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这些无不在持续推动国家进步,促进社会更加良性健康地发展。

  最重要的是,即将过去的2011年,是中国法治进程中值得记忆的一年,因为经过60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在这一年形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11年3月1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时指出,到2010年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对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他庄重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立法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件,也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向记者指出,“经过了三十多年的努力,我国以宪法为依据构建了国家的法治基础。因为法治建设首先要依法先行,没有法律制度就无法可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起到奠基性作用,也是今后法制建设的一个起点,奠定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正是在这一平台促进之下,2011年的法治进程中呈现出了诸多令人欣喜的亮点:

  刑法修正案(八)获通过。修正案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完善了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规定,加大了对人的生命健康的保护力度,体现了法治文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草案规定,以刑讯逼供方式获得的口供等言词证据应当排除,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无疑,草案强化了对公安侦查权的制约,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刑诉法原则也再次得以彰显;

  国务院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行政机关自行强拆不再具有合法性,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面是限制政府部门权力,一面是保护被征收人权益,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尽显无疑;

  民间环保组织诉云南曲靖两企业倾倒剧毒铬渣案终获立案。这是中国法院首度受理民间组织的环境公益诉讼,被认为具有里程碑意义。此后,民诉法草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新的规定包括: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逃遁加拿大12年之久的赖昌星终被遣返。对此的多重解读之一是: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和人权保障制度正越来越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同;

  ……

  “事实上2011年的法治成就不胜枚举。”莫纪宏以立法工作为例点评说,2011年的立法工作确实抓住了当前的主要矛盾,立法工作也有主有次,行政强制法是公民普遍关注的法律,涉及到公民基本权益的三大诉讼法的修改也备受关注。

  除此之外,2011年与更多的普通人息息相关的法律修改无疑是“醉驾入刑”。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罪”。新罪名让“醉驾”这一受诟病已久的行为受到更有力地约束。

  觥筹交错是个人享有的权利,酒后不得开车则是必须履行的义务。醉驾犯罪记录要进入个人档案,对醉驾者以后的生活和就业都会产生影响。

  “‘醉驾入刑’强化了驾车者的社会责任,这也是一种立法进步的体现。”莫纪宏说,“在基本法律体系形成之后,与公民权益保障有关的重要的法律是今后立法工作的重点,这样就能使法律更好地适应社会的要求,也提高了立法质量。”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之年,莫纪宏认为,2011年给出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具有继往开来、承上启下的意义。

  但莫纪宏同时指出,2011年的立法成就并不意味着立法工作就此一劳永逸,“随着社会的发展,还有更多法律需要根据客观情况不断出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不断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要求和保障公民权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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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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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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