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哈尔滨市香坊区的新郎杨某在结婚当日与红马酒店员工因琐事发生厮打,最终造成4名酒店员工和新郎杨某的朋友张某某受伤。目前,杨某及朋友黄某、赵某因殴打他人致伤,被哈尔滨铁路公安处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
当日13时许,26岁的新郎杨某与妻子在红马酒店一楼大厅举办婚礼并备下婚宴答谢亲友。婚宴结束后,新郎杨某留下朋友张某某、黄某、赵某等10余人在酒店一包房内用餐。因该包房在晚餐时间已被其他顾客预订,酒店工作人员在15时许与杨某等人协商,要求倒出房间。杨某进而与酒店服务员发生争执。15时30分许,哈铁公安处指挥中心接到哈市香坊区珠江路红马酒店员工报警,称有一伙顾客正和酒店员工打架,已有人受伤。哈铁民警赶到现场,平息了混乱局面,同时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经哈市公安医院鉴定,红马酒店员工谢某为头外伤,额部软组织裂伤,额窦前壁骨折;张某面部软组织挫裂伤,面部多处创口;另一张某右前臂软组织挫伤、胸部软组织挫伤;陈某头部软组织挫伤。婚宴方杨某的朋友张某某头部软组织挫伤。
事后,新郎杨某及其朋友黄某、赵某承认了因琐事殴打他人致伤的事实,哈铁公安处对该三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高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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