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中学生持刀抢三回被遵义检察院批捕
日前,(贵州)遵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了一未成年抢劫团伙,5名犯罪嫌疑人在1个月内连续作案3起。
经查,犯罪嫌疑人毛某、张某、付某、唐某、程某均系遵义县某中学学生。去年11月12日,五人产生了外出抢劫找零花钱的想法。
当晚21时许,五人窜至遵义县南白镇象山公园山上,采用持刀威胁、殴打方式,抢劫在此玩耍的遵义县某中学学生张某、付某现金133元、手机一部和邮政储蓄银行卡一张,并威逼张某说出密码后取走卡上现金400元。去年11月14日21时许,五人窜至遵义县南白镇高速公路收费站匝道出口处附近,持刀抢劫焦某现金640元和手机一部。去年11月18日20时许,五人窜至遵义县南白镇高速公路收费站匝道出口处附近,持刀抢劫行人杨某现金600元和手机一部。
遵义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毛某、张某、付某、唐某、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多次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五名犯罪嫌疑人虽均系未成年人,但其多次作案,人身危险性较大,有逮捕必要,遂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毛某、张某、付某、唐某、程某。(贵州商报 陈坚 祝遵义 记者 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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