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4日电(记者 石岩)中国审计署4日发布的2012年“第一号审计公告”显示,对21个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转移和套取“5.12”地震灾后重建资金14.16亿元人民币问题,相关地方和18个单位进行了整改,其余单位或个人正在筹措资金返还或通过司法途径催收。
该公告是在介绍2010年度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时披露上述信息的。公告称,截至2011年10月底,已归还原资金渠道4.80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44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和规范使用4.31亿元,挽回损失和核减投资0.68亿元。
公告显示,对80个项目存在审批手续不齐全、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违规转分包等问题,有关单位全部进行了整改。
公告同时介绍了关于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4.92亿元社会捐赠资金尚未明确到具体项目问题,青海省政府已责成相关单位健全完善了社会捐赠资金拨付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24.92亿元捐赠资金的具体项目,并拨付了部分资金。
对95个重建项目存在可研报告或概算未及时批复、施工图未及时审定等问题,青海省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所有项目的前期手续进行完善,对已开工的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监理单位限期整改,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监理工作有序开展,还制(修)订《玉树灾后重建混凝土砖及建筑用砂石企业生产条件规定》等20多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