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清依据回应争议
根据实际确定法律红线
“帮农民工讨薪属于非警务工作”,“帮助农民工讨薪属于介入经济纠纷”……沈阳警方介入讨薪伊始,这些质疑的声音四起。
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闫守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往对农民工讨薪维权问题法律规定比较模糊,一些明显超出合同纠纷范畴的恶意拖欠、欺诈等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得不到较好的处理,产生恶劣影响,破坏和谐稳定。
沈阳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欠薪存在几种情况:有的是明知没支付能力还雇佣,不等工程结束就溜;有的侵占挪用农民工工资;有的企业有支付能力却恶意拒不支付;有的甚至出现“工程不挣钱,农民工工资就是利润”的说法。“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亟需公安部门介入!”沈阳特警支队支队长宁勇说。
公安介入,有没有法律依据?沈阳市公安局控申处处长费玉秋说,在“恶意欠薪”入刑之前,为破解现实瓶颈,沈阳公安局制定了《关于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出现的情形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发现的情形11种,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对恶意拖欠的开发商、建筑企业和个人,立足事实证据,以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定等罪名展开侦查,企业涉嫌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去年“恶意欠薪”入刑后,沈阳市公安局又会同检察院、法院出台文件,规定恶意欠薪1万元即触碰法律红线。
把现有法律用足
让违法者付出对应成本
2010年4月以来,对涉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沈阳市公安局抽调精兵,建立由属地分局“一把手”挂帅的专案组143个,集中力量,全力攻坚。
沈阳市有建筑工地230个,沈阳警方逐一排查,对恶意欠薪的开发商、建筑商,刑事拘留7人,行政警告36人,协助市农民工维权中心查找、传唤欠薪逃匿人员74人次,彻底解决农民工维权中心转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62起,震慑了不法开发商、承建商,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不少开发商自身并不干净。”宁勇说,“有的抽逃注册金,有的逃税漏税。我们介入,不仅使拖欠工资的问题迎刃而解,对于企业纠正其他问题、规范经营管理也是有力的督促。”
由于受教育程度不高、依法维权观念淡薄,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反映诉求的渠道也较少。对此,沈阳警方向农民工群体发放《致农民工的一封信》,建立工地警民联系卡制度,还在农民工聚居区和建筑工地选拔设置1至2名农民工联络员,与辖区派出所建立固定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农民工的困难。
许文有说:“我们要把现有的法律用足。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坚决依法处理;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把农民工兄弟的利益维护好。” 本报记者 何 勇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