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鳏父含辛茹苦抚养儿子长大并娶妻生子,没想到儿子却做出逆伦之举,竟向暖水瓶里投放农药意图毒杀亲生父亲,幸因父亲发现异常未得逞。日前,(天津)北辰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逆子有期徒刑十年。
记者采访本案法官了解到,本市男子阿朋(化名)1983年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自小母亲去世,他一直与父亲相依为命。父亲以务农为生独自抚养儿子,从小对他非常娇惯宠爱。然而,随着阿朋渐渐长大,他与父亲的矛盾越来越多。父亲是勤劳本分的传统庄稼汉,对任性贪玩、好吃懒做的阿朋很看不过眼,而阿朋也对父亲的执拗和指责感到厌烦。阿朋娶妻生子后,不仅与父亲的关系没有改善,而且与妻子相处也不和睦,经常独自外出消遣,一回到家就成了“不受欢迎的人”。
2011年9月29日清晨,阿朋觉得腹中饥饿,想到父亲房中找点食物,不料却看到父亲锁着门。阿朋一气之下撬开房门挂锁,但进屋后并没有找到吃的,遂萌生杀父歹念,向父亲平时使用的暖水瓶内投放液体农药(经检验含敌敌畏和对硫磷成分)后逃离现场,到别处暂住避风头。
阿朋的父亲干完农活回来,从暖水瓶内倒出冒着泡的乳白色液体。因多年患病嗅觉不灵,老人还以为是儿媳妇做的豆浆,但看到房门被撬开,心存疑虑未饮用,拿着暖水瓶去询问儿媳,阿朋的妻子闻到浓烈刺鼻的药味,两人一致怀疑是阿朋所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10月1日,阿朋回到家中后看到父亲安然无恙,便若无其事地回房休息。没多久,公安民警闻讯赶来将阿朋抓获归案。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阿朋提起公诉。
日前,北辰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阿朋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辩护律师向法庭请求从轻处罚。阿朋的父亲和妻子都没有出庭。阿朋显得寡言冷漠,称因多年积累的矛盾,对父亲心存不满,当时没想太多,现在非常后悔、表示愿意认罪伏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应依法严惩。辩护人提出从轻情节意见,法院酌情予以考虑。一审判决被告人阿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渤海早报 通讯员于翔刘志敏 记者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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