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在本次“两会”期间,石排镇人大代表团的卢英等4位代表联名建议东莞成立家庭暴力庇护场所,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暂时无法回家居住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场所,使受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问题:东莞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
卢英等代表认为,从东莞市妇联信访情况来看,东莞家庭暴力正呈现出不断上升趋势。2008年全市妇联系统家庭暴力信访案件166宗,占信访案件的11.35%;2009年家庭暴力信访案件378宗,占信访案件的17.54%;2010年家庭暴力信访案件562宗,占信访案件的16.7%。2010年10月,市妇联就家庭暴力问题做了专题调研,被调查者中有1068人承认发生过家庭暴力,占总人数的38.4%。因此,家庭暴力的普遍性不容忽视,并且有九成以上的受害者是妇女和儿童。
建议:建立家庭暴力庇护场所
卢英等代表表示,建立家庭暴力庇护所,能够很好地保护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她介绍,在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以及我国的多个省市都已相应成立了家庭暴力庇护场所,邻居深圳市就于2007年成立了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广州市、高州市、肇庆四会市也于2008年成立了家庭暴力庇护场所。
卢英等代表表示,东莞目前尚未成立家庭暴力庇护场所,导致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的服务有限。据了解,在2008年全国妇联、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中第十二条中也提到:“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可以开展家庭暴力救助工作,及时受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为受害人提供庇护所和其他必要的临时性救助。”
因此,卢英等代表建议,东莞可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在市民政局救助站内设立家庭暴力庇护所,把妇女救助纳入政府救助工作体系,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暂时无法回家居住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场所,使受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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