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女子怄气放火烧伤男友获刑7年

2012年01月09日 15:4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因琐事与男友发生争执,24岁的董海棠一怒之下将汽油倒在拖鞋和客厅的地面上,并用打火机点燃。男友将她推离火海,自己却被烧成重伤。日前,董海棠被海淀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董海棠与男友张先生相恋已3年多,二人虽然经常拌嘴,但也见过了双方父母并开始谈婚论嫁。“在北京生活挺不容易的,我想攒钱结婚,但是他总是很散漫、不上进,所以这一年来吵架的次数越来越多。”董海棠说。在北京二人租住了一个小屋,和其他4个人同住。

  2011年6月1日,董海棠的朋友王女士来到她租住的房屋,看两人聊得开心,张先生就去洗澡。“他洗完后就大声叫我,让我给他拿毛巾,”董海棠供述称,“我觉得挺没面子的,就没有拿。”张先生也很生气,两人就吵了几句。为了避开朋友,董海棠让王女士先出去遛狗。朋友出去后,正在气头上的董海棠拿起客厅里的一瓶汽油,倒在了自己的拖鞋和地面上,然后随手把瓶子扔在了地上。两人回到卧室,互相指责并要求对方搬出去。

  “我当时左手拿拖鞋,右手拿打火机,对他说你要是不搬,我就把房子点着了。”董海棠回忆当时的情景说,“但是他没有理我,我就按下了打火机。”火很快地蔓延开来,顺着卧室到了客厅。张先生看到起火把董海棠推到阳台上,自己到客厅救火。董海棠用手砸碎了阳台的玻璃喊人救火,不一会儿消防队就赶来扑灭了大火。“我到客厅去救火,但是火特别大,所以我就跑到卫生间躲起来,但不到一分钟就晕倒了,醒来时已住在医院。”张先生称。

  据了解,火灾造成其他租户放置在客厅内的冰箱、洗衣机、空调等物及房屋多处被烧毁,张先生全身多处汽油火焰烧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据悉,董海棠的父母和兄嫂事后支付了张先生的医疗费用,并出资对起火房屋进行了装修。在案件审理期间,他们又赔偿了张先生4.6万元。(郭晟 周元卿)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姚培硕】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