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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受贿获刑10年半寝食难安 靠红色文化走出低谷

2012年01月10日 11:0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讲述人:刘大观(化名),男,重庆市某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兼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因受贿1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现在凤城监狱服刑。

  一位哲学家说过:“至火之恶,由于一思不善,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我,就是这一念之差,从一位人民公仆沦为阶下囚。

  上世纪60年代初,我出生在重庆市长寿区一个偏僻的小山村。1984年,我以优异的成绩被录用为某乡政府共青团委书记。怀着对事业、前程的憧憬,我一面加强学习,一面全心投入工作。由于工作出色,1998年被提拔为乡长,之后又担任乡党委书记、镇党委书记等职务。2006年,我从镇党委书记岗位调到管委会任常务副主任兼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智勇多困于所溺,祸患常积于忽微”。上任伊始,手握权力的我也曾拒绝吃请,直至2008年4月的一个晚上,华东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雪(化名)扔给我一包沉甸甸的东西。

  华东公司是管委会一生态养殖场第一轮的承包商。4年的水产养殖经营给该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迅速积累起上亿元财富。2008年,第一轮承包即将到期,第二轮承包招标工作即将开始。为拿下招标,张雪处心积虑地拉拢有关领导,并承诺给予好处费以达到目的。

  2008年4月28日晚,张雪拨通了我的手机,说有重要事情。当晚,我收下了他的9万元钱。第二次,张雪的合伙人李成解(化名)又送来5万元,还将这笔钱包装成“拆迁工作补助费”。

  这14万元使我惶惶不可终日、寝食难安。2009年,区委组织我们到某监狱接受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会场上,我不停地冒冷汗,心跳加速。我也想把这笔钱交到纪委,但侥幸思想始终缠绕着我,以致最后也没有迈出自救的一步。

  2010年12月9日,我接到法院的判决。面对10年6个月的刑期,我感到走到了人生的尽头。原本一头黑发,一夜之间变成了白发苍苍。

  刚进监区,我每天沉默寡语,不愿与人接触,经常唉声叹气、满脸愁容。

  管教民警贺剑、刘成伟发现我的状况后,认真查阅了我的档案材料和入监心理甄别资料,专门为我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案。

  针对我存在的思想问题,干警平时注意观察我的心理状态,发现不良情绪及时进行疏导,帮助我调整。监狱还安排我参加了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在警醒别人的同时,也希望使我对所犯罪行和危害再次进行深刻剖析和反思。

  以前我一直处在领导岗位,多是动口不动手,这种“领导作风”也被我带进了监狱。针对这一情况,管教民警告诫我,我目前的岗位是为了充分发挥特长,与其他服刑人员相比只是工种的不同。想要获得记功减刑,仍然需要在劳动改造中付出心血和汗水。

  尤其是,监狱以红色文化进监所活动为契机,积极鼓励我参与监狱举办的书画比赛、文艺演出、体育活动、法律援助、亲情帮教等活动。通过精心准备,我在各项活动中均取得了较好的名次。通过参加红色文化系列活动,近一年来,我的思想稳定,改造比较顺利。

  我的教训是惨痛的。我要告诫大家,在大是大非面前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古训,真正做到“船固不入水、土干苔不生”。(记者徐伟 通讯员彭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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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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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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